| 2006中国财经大观察: 向左走,向右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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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拾贝 提交日期:2007-1-4 18:0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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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中国的改革开放走到了一个岔路口。 20多年来的市场取向改革,在这一年受到了群情汹涌的质疑。国企改革的争论虽然没有最终定论,但是这一年的主旋律不再是产权改革而是做大做强、利润分配;宏观调控依然频频动用行政手段;国际油价急降而国内油价岿然不动,房地产行业吃了各式调控之药依然高烧不退...... 执行多年未曾动摇的开放政策也饱受攻击。在经济安全的名义下,外资并购屡屡受阻,若干行业已经对外资筑起了高高的制度门槛。 在更多的具体的热点话题上,不同观念发生了激烈的碰撞,立法和公共决策被向多个方向的力量反复拉扯,以至于左右摇摆、举棋不定:《反垄断法》中的反行政垄断条款经历了写入与删除多次反复的命运;《物权法》草案第六审议稿反而强化了对国有资产的保护,等等。 中国的经济大势将会走向何方? 向“左”走,就是向计划经济和福利国家靠拢。尽管在短期内底层群众的福利确实会得到重视和一定程度的提高,但国家对经济的控制会加强,私人资本和外资会受到更多掣肘,经济效率将会下降,城市化和工业化将会减速,农民向工商业转移的速度会减慢,就业将会成为大问题。寻租腐败将成为难治的顽症。 向“右”走,就是要推进产权改革,完善市场经济,建设法治社会。尽管现代化进程也不断地抛出一部分弱势人群,贫富分化在短期内会加剧,但私人资本会拥有更多的自由,创业和经营环境将更加宽松。政府将更彻底地转变职能,成为服务型政府,从而使经济发展速度进一步加快,也将使越来越多的人分享到继续改革和开放的好处。 年度之交,抚今追昔,本刊特邀陈志武、张维迎、曹远征、余永定等权威学者一起盘点一年来的财经焦点话题,既是对2006年的回顾和总结,也是对2007年的展望和推断。在这个极速变化的大转折时代,希望我们的观察、分析与推断,能成为读者权衡中国经济、社会走势的重要依据。 ——编者 P27 宏观调控:改变失衡中国? P30 税制改革:在正确的道路上碎步前行 P32 社保:政府应有更大作为 P34 外汇储备:万亿财富,万亿负债 P36 余永定:人民币升值和中国资源跨代优化配置 P38 曹远征:金融开放的竞争图景 P41 陈志武:外资并购的是与非 P44 国际化:蹒跚学步的中国企业 P46 中外贸易:成长的烦恼 P48 张维迎:国企改革的真问题 P50 能源:我们何以陷入“内忧外患”? P52 零售业:混乱中的玄机 P54 房地产:手忙脚乱的调控 P56 公用事业:提价是一个宪政问题 P58 垄断行业:冰山只动了一角 P60 财经立法:民意与理性的双重缺失 宏观调控:改变失衡中国? 尽管有这样或那样的失衡和难题,就经济发展而言,中国的情况还是在朝着乐观与进步的方向走。2006年总体上肯定算得上是中国历史上难得的好年头 □ 赵 晓 北京科技大学经管学院教授 ■当高速经济增长被断定为“过热”时,投资便被认为是过热的根源,投资与消费之间的不平衡便成为政府眼中之刺。 新近召开的中共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加强并完善宏观调控。这意味着:第一,政府仍然担心经济过热,所以宏观调控的手不会放下;第二,宏观调控要逐渐从行政调控、产业调控乃至“微观调控”更多地转向依赖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的真正意义上的宏观调控。 一般来说,宏观调控更多针对的是总量失衡。但面对中国诸多严重的失衡,如收入分配的失衡、政府与市场边界的失衡、公共管理与市场化的失衡、投资与消费及外贸间的失衡、垄断国企与竞争性行业的失衡、制造部门与金融等服务部门竞争力的失衡、城市和农村间的失衡乃至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在财权和事权划分上的失衡等,“改变失衡”成为2006年各项政策走向的关键,甚至宏观调控也偏离了经典意义,而成为纠偏的一部分。 房地产:平衡的关键 众所周知,本轮经济的发力始自2001年,随着2003年以来经济过热,宏观调控如影随形,迄今为止业已经过三个阶段。到了2005年,宏观调控在相当程度上演变成房地产调控,即通过土地供应减少以及房地产信贷的紧缩来打压房地产投资。2006年,宏观调控虽然在多方面(货币政策、税收等)有所动作,但总体上说起来,房地产调控仍是这一年中最为引人注目的政策举措。 对于房地产调控,国外经济学者无论如何也搞不明白,为什么中国对一个产业的调控也可以称之为“宏观调控”?对此,需要从失衡中国的角度去理解。众所周知,经济增长靠的是消费、投资与外贸三驾马车,这三者之间应保持一定的平衡关系。通常,在发达国家,消费是经济增长的主动力,但在中国扮演主动力的是投资。应该说中国与发达国家所处的发展阶段不同,因此这样的差异有合理之处。然而,当高速经济增长被断定为“过热”时,投资便被认为是过热的根源,投资与消费之间的不平衡、下游制造业与上游原材料供应之间的不平衡便成为政府眼中之刺。控压投资、提高消费、稳定外贸成为宏观调控的选择。 在投资诸领域中,增长既高同时产业带动力又强的房地产投资又被认为是引发投资过热的根源,再加上社会各界对房地产的非议尤其是泡沫的指控,房地产调控就此成为实现总需求与总供给平衡的关键。当然,如果放在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也许会通过总量调控特别是利率调控的办法来减少房地产投资并防范资产上涨,但在中国,政府一者怕利率的调升会伤害其他利润率较房地产低的行业,二者怕一刀切的政策导致国有企业陷入困境,其结果,便采用了政府最为熟悉的行政方法,当然也采用了一定的货币政策及税收手段。 “弯是拐得有点急” 与2005年相比,2006年地根调控与银根调控仍然继续,但房地产调控又有了新的方向,那就是政策之剑越来越指向此领域之中的利益失衡。这一点非常值得注意。 何谓房地产领域的利益失衡?那就是在中国房地产发展过程中,各方的利益所得与所失严重不公。大体而言,政府与开发商成了这一轮房地产高潮中的既得利益者,失地农民与购房的普通市民则成为被权力—资本联盟宰割的对象。这使得本来就贫穷的农民阶层更加贫穷,城市中并不富裕的市民的储蓄存款也被高涨的房价瞬间吞噬。房地产由此成为中国社会利益矛盾冲突的焦点。 2006年,政府各项政策中,也许最为可圈可点的就是终于开始考虑通过利益分配的调整来减少社会摩擦、实现社会和谐。尽管自出台之日就备受争议,2006年出台的国六条以及国十五条等房地产新政还是具有一定的“拨乱反正”的效果,由此带来中国房地产的三大转变:一是从单纯的房地产增长导向、效率导向转向其与民生导向、公平导向并重,二是从单纯强调住房市场化改革转向其与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的并重;三是房地产调控的主体从市场转向了政府,各级地方政府是否听命成为中央政府调控能否成功的关键。截止到本文写作之日,建设部仍在苦口婆心地敦促地方政府必须在2006年12月20日前全面编制完成并公布住房建设规划,尚未建立廉租房制度的城市,必须在年底前建立并实施。 这一切无疑带有严厉的行政色彩,此举引发广泛的社会争议尤其是地方政府和利益集团的反弹。对此,笔者愿意用一句话来评论:弯是拐得有点急,原因是弯拐得晚了,钟摆总是难免摆过头! 说到底,政府的出发点以及真正目的并不是总量性的宏观调控,而是纠偏,改变失衡。如果不死扣定义,从书本主义去苛求的话,政府的政策方向还是值得肯定的。 失衡背后还有失衡 2006年,改变利益不平衡的政策努力也表现在医疗改革、新农村建设等这样一些看似全然无关的领域。医疗牵涉千家万户,它和教育以及房地产一起构成总理最痛心的三大公共领域,原因就在于老百姓看不起病、上不起学、没有房子住业已成为中国社会最不和谐的问题。在医疗改革上,政府一直在采取试点的办法,并且试图听取专家们对已有试点的意见。 然而,学者的观点往往大相径庭。2006年,北京大学的李玲教授与周其仁教授便在医疗改革的公共化方向与市场化方向上各持异见,而此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关于中国医疗改革的报告以及新近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关于宿迁医疗改革的调查也都见仁见智。很难猜测政府最终将如何改革,但笔者相信,真理其实是在中间。正如世界银行张春霖博士所指出的,在医疗改革、教育改革、事业单位改革等这些改革的领域,市场化改革与政府公共服务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因此两者并非非此即彼的关系,而是相辅相承的关系,只有市场与政府两只手都将资源加上去,资源供应与百姓需求的严重失衡局面才有可能根本完善。 “新农村运动”随着村村通公路这样的口号成为2006年的一个政策亮点,这同样体现为政府正希望用大力之手,改变城市发展快农村发展落后、工业发展快农业发展落后的严重的失衡局面,让工业去反哺农业,让城市去反哺农村,从而在一个新的起点上达到均衡。当然,考虑到中国城乡差距已高达5—6倍,远远高出国际平均1.5倍以及发展中国家平均1.7倍的水平,新农村运动的力度也许还需要变得更大才对。 失衡的中国已经到了非常严重的地步,远非一时的“宏观调控”以及一些头疼医头的经济政策就能奏效。以城乡差距而论,许多人的判断是,即便有了国家的反哺政策,未来失衡还将继续加剧。 不仅如此,许多失衡问题在付出艰辛的解决努力后,甚至会扯出来更深层次的失衡,因此更加无法通过“宏观调控”以及简单的经济政策来轻松缓解。例如,房地产调控本来试图改变此中利益分配的不平衡,让政府、开发商、失地农民、购房者等相关利益者都能获得较为公平的收益,不曾想却又扯出中央与地方的失衡问题来。地方政府认为,目前中央与地方在事权与财权上的划分严重不对称、不平衡,地方明显承担了更多的事权却只能占有较少的财权,因此向房地产伸手成为地方填补财政漏洞的不得已之举。因此,中央如果只是在房地产分配的利益上进行调整,而不在中央与地方的利益上实现平衡,不仅难于奏效,还有可能激化中央与地方的矛盾。 穷人与富人之间 此外,无论是在老百姓买不起房、看不起病还是上不起学的问题上,表面上反映出来的是住房、教育以及医疗资源的不足,或者像某些人攻击的那样是市场化的错,其实深层次透视的是中国相当一段时期财富分配与国民收入分配的严重不公。也就是说,老百姓买不起房、上不起学、看不起病,不完全是搞了市场化,而是老百姓太穷了。 老百姓太穷,在中国当前经济高速增长的背景中,必然意味着另外一些人富得太多了。事实上,笔者的研究发现,中国当前财富增长最快的三个群体是权力者及其亲属群体、权力法定的国有垄断部门的职员群体、与权力结盟的资本群体(如房地产商)。以权力为中心,基本上是离权力靠近的收入和财富越丰,而与权力关系遥远的人群则在收入分配上走向边缘化甚至成为被剥夺对象——这个时候,富者与穷者之间便形成最为危险的收入分配上的“零和效应”,一些人所得正是因为另一些人所失。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公共政策研究中心课题组(高辉清、陶长高、刘小钢执笔)计算了2004年在“新双轨制”下以公共权力为背景,已经市场化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体系,和远未市场化的资金、土地、劳动力等要素价格体系以及在国有企业的产权垄断定价和无序转让中形成的巨大的租金额,总额高达4.6万亿人民币,相当于当年财政收入的1.5倍(详见本刊2006年第11期“46000亿:新双轨制下的灰色收入”)。其中,地价差导致租金为5285亿元, 垄断行业垄断租金合计为2125亿元,国有资产流失为715.49亿元,腐败租金为200亿元左右,因此可大致测算权力垄断与权力腐败的租金额加总为惊人的8325.49亿元,占到了2004年GDP的5.2%,相当于当年中央财政收入的55.1%。 很显然,如果没有新双轨制这种令人厌恶的现象,那么中国2004年的基尼系数为0.3797,大致还处于国际警戒线之内,但是腐败和管制迅速使得基尼系数恶化为0.4650。 这表明,中国的市场化进程表面上在加快,但权力的干预与寻租的空间同样在加剧。这意味着,就连改革其实也是失衡的。大体说来是经济改革一马当先,而政府(政治)改革遥遥在后。而如今的局势表明,“市场化+传统政治体制”的组合已经越来越不能让中国健康地往前走了,原来的改革战略需要大幅度进行调整。 好年头能否继续? 尽管有这样或那样的失衡和难题,就经济发展而言,中国的情况还是在朝着乐观与进步的方向走。正如一句民间流行语所讲的那样,年年难过年年过,年年过得还不错。2006年尽管有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但经济增长仍然雄视全球,外汇储备一举越过万亿大关,收入利益失衡开始加大努力扭转,因此总体上肯定算得上是中国历史上难得的好年头。 展望2007年,中国既面临着产业结构升级、外资继续看好中国、投资回报高潜力大、消费旺盛、物价趋稳等利好因素,也存在着美国经济和国际经济可能下滑、就业压力增大、产能过剩、人民币升值等不利因素。因此,各项政策势必还将继续体现改变失衡的努力。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已经确定,明年的增长无需太高,关键是要好,即要“又好又快”。这意味着政府将继续像2006年那样,淡化地方大干快上的决心,并且继续挥舞宏观调控的旗帜来号令诸侯。当然,宏观调控本身需要“改善”,需要更多采用手段并且考虑效果,这意味着容易引发矛盾的行政调控、产业调控以及“微观调控”可能逐渐“退市”,更多让位于规范的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除此之外,可以预料的是,政府还将在2007年出台新的房地产调控政策、社保政策,收入政策、税收政策、区域政策乃至出口和外汇政策。 说到底,中国经济好比是一个巨大无比的木桶,除非能够持续地补上短板,否则装水始终有限,各方利益难以平衡。 税制改革:在正确的道路上碎步前进 增值税转型从试点推向全国将不会有太大的争议,两税合一将不可避免 □ 郑新业美国佐治亚州立大学经济学博士 在英美等西方国家里,只要和税扯上关系的事和人就会成为吵翻天的话题。任何关于税基、税率的改革,哪怕是试探性的提议,都会在选民和政客中引起波澜。减税是布什两次参选总统的核心战略;日本新首相安倍晋三上任后的第一个考验就是能否实现自己的诺言,将消费税的税率从5%提高到10%。 中国的情况也开始与西方有了某种相似性。国家税务总局似乎一夜之间成了媒体的宠儿,人们关注的中心。其一举一动,大到税法的修改,小到对“所得”的定义等都引起了广泛关注。 在过去的一年左右的时间里,中国的税收政策发生了若干重大变化:对地位日趋重要、影响越来越大的“个人所得税”,有两项重大的改革:将工资、薪金所得的费用扣除从每月的800元提高到每月的1600元;规定高收入的纳税人自动申报。而在实施中共中央规划的“统一各类企业的税收制度”方面,也拟订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合并方案,即 “两税”合并的改革。对主力税种“增值税”,政府在东北老工业基地开始试点将增值税从生产型向消费型改革。 这些变化对于利益各方将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呢? 个税改革:起征点提高富人收益更多 工资、薪水项目下的费用扣除从800元提高到1600元。谁受益了? 原则上说,新增加的800元费用扣除使所有的纳税人都受益。问题是:谁收益最多?这个问题不难回答。你工资薪金越高、日常开支越少,你收益就越高。各个收入阶层从这一改革的收益可以从下图中看到。一个明显的趋势就是,收入越高者,得到的好处越多。如果你的收入不到800元,我暂且将你归为穷人,改革不会给你带来任何好处。如果你的收入1000元,你比以前少缴税10元。如果你一个月收入一万块,你是一个富人,每个月就能少交140块。 年所得超过12万的申报制,能起作用吗? 国家税务总局2006年12月8日发布《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将纳税人工资、薪金等11项所得的总和定义为个人“年所得”。这一办法还要求年所得12万以上的纳税人,需申报各项所得的年所得额、应纳税额等信息。 作为对舆论压力的反应,也为了增加税收收入,第一个将目标对准高收入者的规则出现了。但是,要求年所得超过12万就必须申报,这个做法管用吗? 这个做法成功与否要看高收入者的选择。报或不报,报多少?这取决于他们避税的预期收益和预期成本。申报,要交税;不报,一旦查实,将面临交纳若干倍的罚款的处罚。和以前相比,不申报,因而少缴税的预期成本上升了。 但如此同时,做良民的成本也上升了:将每一笔收入都做好记录,按要求归类报告,填写报表等。这都是成本。良民还有其他成本。任何人,只要填表、申报,信息就可能被滥用。进了税务局的名单,可能成为税务局下次的目标。这还不是最要紧的,如果绑匪得到这种信息,危险就大了。 申报和不申报的成本都上升了,政策的净效果就难以确定。如果后者的成本大于前者,民众就不会申报。我预计申报的民众不会多。民众不报,税务局就处罚,但这个“威胁”不太起作用。首先,民众会采取措施去“抵消”税务局行为的后果。我们的税制还没有到严密无缝的地步。 更为重要的,税务局手中的牌不多,没有什么手段去查。财长金人庆在2003年接受采访时候透露:在2002年1月至8月,税务机关查处个人所得税案件累计10.36万件,查补税款16.02亿元。考虑到费用,税务机关的查税这个“投资”就不很划算。 总之,这项新的政策前景不明。如果个人所得税在收入中所占比重持续上升,政府在个人所得税上面“投资”的回报率上升。一如政府搞了个“金税工程”去保护她在增值税方面的收入,搞一个全面监控个人、家庭收入的“银税工程”有可能成为政府的选择。 两税合一:没有什么好担心的 两税合并的讨论中,一种意见认为,中国的税率太高,应该调整。中国的内资所得税为33%,外资公司所得税税率为15%。和国际上其他重要的经济体相比,前者处于一个中间水平,后者则是一个较低的水平。从下表中可以看出,美国和日本的税率都高过40%,OECD国家所得税的平均税率为28.5%。就竞争FDI而言,中国外资所得税的税率连印度33.66%的一半都不到。比越南和马来西亚的28%,新加坡的20%都低。因此,即便按照财政部的计划,将内外资所得税的税率统一为25%,依然是比较低的。 在两税合并的讨论中,另一个较大的嗓门是:两税合并,将外资企业所得税提高会危及中国吸引FDI。其实,FDI 和公司所得税之间并不存在相关关系。下图是将KPMG的公司所得税税率和FDI流入量放在一起。不难发现,FDI流入量和公司所得税税率之间并没有明显的相关关系。税率较低的国家中,只有中国的FDI值较大,而韩国、马来西亚、越南等国,尽管税率较低,但外资引入水平相对较低。与此相反,尽管英国、美国的税率较高,仍然吸引了大量的外资。美国的例子尤其明显。该国的所得税税率高达40%,其外资水平仍然雄视天下,无人能及。另一方面,中国有着较低的税率和较高的FDI流入量。而这显然可以从中国市场的规模、低廉的劳动成本,良好的基础设施等经济的基本面来解释。 至于增值税转型试点,到目前为止,对这一试点的讨论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政府税收的减少和通货膨胀担忧。增值税从生产型转向消费型,加大了抵扣,无疑会减少政府的收入。不过,由此引起的收入下降,规模不大,政府完全能够消化。而对转型引发通货膨胀影响的担心,更无必要。首先,转型降低了投资的成本,因而提高了投资的收益率。因此,转型会刺激投资。但投资增加效应的大小尚难确定。更为重要的是,通货膨胀从来都不应该是税务部门的事情,否则要央行干吗?要知道,和税务部门相比,央行对付通货膨胀的武器更强大。 我们相信,在接下来的2007年里,税改的步伐不会停止。增值税转型从试点推向全国将不会有太大的争议,两税合一将不可避免。我们期待个人所得税改革有更大的进展,比如向综合申报制过渡。 与此同时,我们也期待一个“便宜”税制的出现。为此,我们需要重组税收征管体系。我们应该将征管体系和行政体系分离,以充分利用税收征管中的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 建立一个“便宜”的税制,还必须考虑纳税成本,因而简化的税法条文,稳定的税收规则等都是我们期待的。 社保:政府应有更大作为 社保问题的解决并不在于社保制度本身,而在于解决经济改革过程中的一些深层次问题 □ 李绍光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 ■“上海社保案”的曝光,使得公众对社保基金的管理安全提出了强烈的质疑。 近年来,中共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和强调社会保障建设对于缩小收入分配差距、扶持低收入群体、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作用。2006年,社会保障成为一个引起各界人士广泛关注的焦点话题;2006年11月,国务院还发布了《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人们对社会保障寄予厚望。但是,随着“上海社保基金案”等一批涉及各地社保基金大案的曝光,以及专项审计结果的披露,社会各界对于社保基金的管理安全又提出了强烈的质疑。这表明,推进社会保障建设,决非扩大一下覆盖面,加强一下社保基金的审计和监督这么简单。 体制缺陷是社保弊案之源 当前人们普遍关心的社保基金安全问题,之所以屡屡出现这么多的违规违纪问题,其根源并不是监管不严之类的表面现象,而在于没有形成一个市场经济条件下实现保值增值目标的管理体制和运营模式。早在1993年,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在《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就提出了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运营要分开、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等规定,但多年来一直没有在切合金融市场风险管理客观需求的条件下落实上述要求,而是简单地采取了在政府行政架构内单设一个事业部门来管理基金的做法,投资决策机制与风险控制机制模糊不全,权责不分,也没有边界,行政管理、财务管理与投资管理不分,根本不可能防范金融风险。由此可见,要想确保社保基金的安全,就必须改变这种只在政府行政管理体制内部进行行政职能分工的所谓“管理与运营分开”,而要通过实行信托制,实现管理与运营的真正分离。这在技术上和目前的市场条件下都是不成问题的,关键就是政府要勇于克服一些技术以外的阻碍因素,如地方政府及各部门的权力和利益的误区,等等。 事实上,社保基金完全可以在现行的行政分权进行统筹管理的基础上建立信托制运营模式,并以此为基础建立起一个权责分明、结构清晰、能够有效管理各种风险的管理体制。比如,可以通过竞标选择一家或数家全国性的商业银行,在社保基金现有的统筹层次上,与商业银行各地分支机构相对应,委托其运营。在商业银行内部,则要通过单独经营社保基金资产、由上而下实行分级授权经营等方式,构筑风险内部控制体系。在外部,各级社保管理部门作为委托人,对基金的受托经营实施风险外部控制,包括战略决策、外部监控等。由于我国的商业银行正在迅速地进入混业经营时代,所以现阶段应当是具备了经营社保基金的条件的。 不要忽视老龄化危机的影响 对中国未来二三十年老龄化危机的严峻程度要有充分的估计和应对措施,最主要的就是加紧推进划转部分国有资产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工作。老龄化的冲击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对现有养老保险制度的长期收支平衡的影响。由于现行基本养老保险的待遇水平较低,而且还有大量青壮年劳动力不断被覆盖到此制度之内(“扩大覆盖面”),加之目前中央财政收入状况尚较充裕,所以有相当一部分人士认为老龄化危机的说法有些危言耸听,目前现收现付的养老金制度在应对老龄化上是不至于有太大问题的。但是,另一方面的因素却被严重忽视了。我国自上世纪70年代末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第一批独生子女的父母,再过一二十年即将步入老年,勿庸赘言,届时的养老方式将发生颠覆性的变化,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必将被社会化养老方式所取代。在这种情况下,老年人的养老金支出除了要包括目前仅有的基本生活费用这一部分之外,还要包括支付社会化养老服务的费用,这意味着总的养老保险支出在结构上将会有一个巨大的变化,而且基本生活费用支出也不会一直维持在目前的低水平上。如果考虑到这些因素,那么对目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长期收支平衡就不应盲目乐观。因此,对于国内一些经济学家长期呼吁、并且2003年10月也写进了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的“依法划转部分国有资产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坚定决心,加强认识,尽快推进。 应当重视未来十几年内养老方式即将发生的变化,统筹考虑向公众提供怎样的社会化养老服务。养老方式从家庭转变为社会化,实现途径无非有两种:一是私人机构提供,老年人向其购买。如上所述,这需要在其养老金中增加一块购买养老服务的支出;二是政府将养老设施和养老服务作为一项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提供,这也需要政府有相当的财政投入。我们可以预期,在这种情况下,社区养老、敬(养)老院、甚至养老服务公司等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都有可能应运而生,他们不仅要为老年人提供基本的身体和生活护理服务,还应当提供心理陪护服务,由此可能导致一个新行业的产生。对此,政府也应当早做筹划,积累足够的资金。 “全民医保”与政府体制改革 医疗保险也是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基于社会公平价值观的考虑,医疗保险的最后目标必须是全民性的,而不只是覆盖一部分社会成员,也即实行“全民医保”。但是,目前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企业和个人缴费为主要来源,增加财政投入又受到诸多实际条件的限制。因此,在现有的制度框架内,既不可能大幅度增加政府财政投入,也不可能大幅度提高缴费率。要想实现“全民医保”的目标,就必须转变思维方式,比如考虑以全民性的健康税为基础,建立城乡统一、覆盖全民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最后,还要以适当的组织方式把广大民众,即社会保障的最终受益人吸收到有关的日常决策中来,例如成立社区基础上的养老理事会和健康理事会,可以让广大民众充分地行使自己在医疗保障上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以便在与老百姓最休戚相关的社会事务上体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内涵,甚至可以使其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部分。 上述几点都是当前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所亟待解决的问题。但是,这些问题已经不仅仅局限于社会保障制度本身,而是涉及到我国近三十年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的一些深层次问题,例如如何处理各级政府的权责关系、如何行使政府权力和协调部门利益、如何转变政府职能、如何建设民主政治,等等。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政府有更坚定的决心,有更大、更果断的作为。 外汇储备:万亿财富,万亿负债 万亿美元的外汇储备确实是中国人民创造出来的财富,但是它不是政府的财富,而是政府对公众的负债。没有任何一个国家会将外汇储备当作政府的意外之财一花了之 □ 何 帆中国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所长助理 2006年中国的外汇储备毫无悬念地超过了1万亿美元。中国超过日本成为全球最大的外汇储备持有国。关于如何应用外汇储备,谁来管理外汇储备,也开始在若干政府部门之间展开悄悄的角逐。敏锐的观察者不难看出,各种蛛丝马迹显示,外汇储备的管理政策可能会有所调整。据说,每年到两会期间,两会代表所提交的关于如何使用外汇储备的提案会有数百件之多。 在改革开放初期,中国曾面临汇储备几乎告罄的困境。仅仅在10年前,中国的外汇储备也才刚刚超过1千亿美元。在过去10年间外汇储备的年均增长率高达27%,近三年的年均增长速度更是高达42%。这种外汇储备高速增长的态势史无前例。外汇储备的快速增长到底源自何处? 外汇储备猛增之源 中国外汇储备的增加主要来自于国际收支方面出现的经常账户和资本账户的双顺差。 经常账户顺差主要表现为贸易顺差。从1994年到现在,中国的对外贸易维持顺差长达13年之久。导致中国贸易顺差的根本原因是国内储蓄大于国内投资。由于缺乏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教育卫生费用过高,居民的预防性储蓄居高不下;政府方面,由于收入大幅增长而公共支出增长相对滞后,导致政府的储蓄也很高。同时,最近几年,国有企业尤其是有垄断特权的国有企业利润增长很快,但是大部分的企业利润却被留存在企业内部,全体国民无法分享国有企业利润增长的红利。 另一方面,贸易顺差也是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中国承接国际产业转移的结果。随着信息技术和网络的快速发展,跨国公司开始把制造环节和部分服务环节转移到劳动力低廉的发展中国家,中国是许多跨国公司实行外包和离岸生产的首选。加工贸易顺差是中国贸易顺差的主要组成部分,这一点从贸易顺差的结构可以看出来。2001-2005年,中国加工贸易顺差年均增长28%,总额达4389亿美元,对同期贸易顺差的贡献率为207%。如果没有加工贸易,中国将会是贸易逆差而不是贸易顺差。 资本账户顺差主要来自于FDI(外国直接投资)。尤其流入中国的FDI大部分进入了加工贸易部门,其对出口的创造超过了所带来的对原料和中间产品的进口需求。另一方面,流入中国的FDI所创造的利润基本上还没有汇到国外,这更添加了FDI流入对外汇储备增长的影响。按照一般的国际收支平衡原理,一国存在经常账户顺差的同时应该出现资本账户逆差,因为出口创造的外汇最终还要投资到国外。但由于中国的资本管制,也由于地方政府竞相出台的优惠政策,流入中国的FDI源源不断。 从各个年份来看,导致外汇储备急剧增长的主要因素是有所变化的。1985到1993年间外汇储备的增长比较有限。1994到1997年间FDI大量流入,导致外汇储备每年大约增长300亿美元。1998到2000年间,比较猖獗的资本外逃抵消了FDI流入,所以外汇储备的增长主要来自于经常账户顺差。2001年到2004年,一方面FDI大量流入,另一方面由于人民币升值预期,热钱流入中国,加剧了外汇储备的增长。2005年以来突然剧增的经常账户顺差是导致外汇储备增长的主要原因。 外汇储备是政府负债 我曾在以前的文章(见本刊2006年第12期“外汇储备的三难困境”)中谈到,外汇储备的增长会带来宏观经济政策的三难选择,即政府难以同时实现货币供给的稳定增长、减少财政负债成本和保持金融机构盈利这三个目标。从双顺差这一独特的国际收支失衡现象也可以明显地看出资源的错误配置。外汇储备的过快增长,是过去那种盲目追求出口、盲目追求引资的政策所带来的臃肿和不健康。 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很多政策建议者主张把外汇储备通过更激进的方式花掉,这样就能化解外汇储备过于庞大的问题。这些政策建议是短视而贪婪的,如果这样的建议被采纳,其结果将是极其危险的。 中国的外汇储备增长迥异于其他一些国家的情况。石油出口国的外汇储备最近几年随着油价高涨,也在急剧增长,但石油美元的累积对应的是本国稀缺性资源的消耗,这种情况下获得的外汇储备具有准财政资金的性质。但对于中国而言,外汇储备的累积是通过中央银行的货币干预形成的,是因为政府担心人民币升值幅度过大,因此在外汇市场上卖出本币买入美元,买入的美元成为中央银行的资产,而卖出的本币则成为中央银行的负债。 换句话说,万亿美元的外汇储备确实是中国人民创造出来的财富,但是它不是政府的财富,而是政府对公众的负债。央行通过发行票据,从私人部门手中收走了外汇,所以外汇储备的增加,对应的是对公众负债的增加。 中国的资本管制加剧了外汇储备的增长,强制结售汇制度使得企业和居民不得不把自己的外汇交给国家。资本账户不开放又让中国的居民无法通过投资海外资产获得更高的收益并把风险分散化,他们只能把自己的收入放在国内的银行体系、股票市场,要么在利率低迷的银行里无奈认命,要么在跌宕起伏的股市上担惊受怕。 外汇储备管理之道 从国外的经验来看,外汇储备增长过快的国家往往实施外汇储备的积极管理,即在满足储备资产必要的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对外汇储备实施分档管理,将富余储备交由专门的投资机构进行管理,拓展外汇储备的资产种类,延长外汇储备的投资期限,从而提高外汇储备的整体收益水平。 提高外汇储备的收益之所以迫切,是因为持有外汇储备的机会成本实在太高。以中国为例,假设当前1万亿美元外汇储备全部投资于美国国债,其收益率在5%左右;另一方面,根据世界银行和中国国家统计局最近的一次调查,外资企业在中国的平均收益率达到20%以上。即使对这一收益率打个折扣,假定如果外汇储备用于中国国内直接投资的收益率为10%,就意味着持有1万亿美元外汇储备每年的机会成本高达1000亿美元。实施外汇储备的积极管理,可以将富余外汇储备投资于期限更长和收益率更高的金融资产,比如外国的机构债和企业债、外国公司股票、外国资本市场上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包括资产支持证券(ABS)、抵押贷款支持证券(MBS)和抵押贷款权证(CDO)等。 然而,国内的有些政策建议者错误地理解了所谓的外汇储备积极管理模式。外汇储备的积极管理是为了通过长期投资确保外汇储备的购买力,没有任何一个国家会将外汇储备当作政府的意外之财一花了之。建立独立的投资机构是为了将外汇储备的管理分隔起来,避免各种利益集团试图瓜分外汇储备,而不成立一个专门“花钱”的机构。 围绕外汇储备管理的讨论仍然在争议之中。我们应该密切关注这一政策讨论的动向。这一政策的最终走向,不仅仅能体现政府在外汇储备管理问题上的水平高低,而且还能检验出政府是否有魄力和决心不被各种部门利益所俘虏。 人民币升值与中国资源跨代优化配置 我希望,人民币的升值不但能改善中国的贸易结构,提高中国在国际分工体系价值链中的地位,而且将能为金融体制、企业所有制改革增压,进而推动中国资源跨代优化配置的实现 □ 余永定中国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所长 一个国家从事国际贸易的根本目的有两个:在全球范围内实现跨国和跨代的资源优化配置。决定跨国优化配置资源的诸条件并不能决定一国的贸易是顺差还是逆差。 根据比较优势理论,A国和B国如按比较优势从事生产和贸易,可以使A和B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假设A国在小麦生产上具有比较优势,B国在纺织品生产上具有比较优势,一般来说,A国应该出口小麦进口纺织品;B国则相反。 但是,一国参与国际分工的格局要受比较优势之外的其他因素影响。例如,如果A国对B国货币汇率的定值过低,同B国相比,A国就不但在小麦、而且在纺织品上也享有价格优势;而B国则在任何产品上都不享有价格优势。在这种情况下,A国不但将出口具有比较优势的小麦,而且将出口不具有比较优势的纺织品(B国则无法出口任何产品)。 在理想的市场机制下,由于国际收支的不平衡(这里是A国对B国的贸易顺差),A国汇率将会升值,直至由于B国得以对A国出口足够多的纺织品,使两国间的国际收支实现平衡。但是,在现实世界中,由于存在各种各样的市场扭曲、由于对汇率的干预以及国际收支平衡不仅取决于贸易项目,而且取决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其他项目,A国可能会长期出口根据比较优势理论不应该出口的产品。 从根本上说,一国的贸易差额是一个宏观经济问题,是由一国在全球范围内实现资源的跨代优化配置决定的。一个面临年龄老化、国内投资收益偏低的社会,为了熨平代际消费,必须通过取得外国资产的方式进行储蓄。获取外国资产的过程就是资本输出过程。而资本输出的过程就是实现经常项目顺差的过程。 过去几年间,中国的“双顺差”问题引起越来越多的关注。所谓“双顺差”,是指国际收支表中同时出现经常项目顺差和金融项目(习惯上称为资本项目)顺差。国际收支平衡表是一个国家同外国在物品和服务以及资金上的交换状况记录,包括四大组成部分:(1)经常项目;(2)金融(资本)项目;(3)官方储备资产;(4)净误差和遗漏项目。其中经常项目由贸易项目、投资收益和转移支付三个子项目构成。 1957年,英国经济学家杰弗里•克洛舍提出了国际收支格局变化的六阶段假说。根据这一假说,一个国家的国际收支格局会经历六个不同发展阶段: (一)年轻债务国:由于经济发展水平和储蓄水平低,必须从外国获取商品和资本,该国经常项目中的贸易项目和投资收入项目(债务利息和FDI红利)同时是逆差。经常项目逆差通过资本项目顺差来弥补,因而该国是债务国。 (二)成熟债务国:由于出口行业的发展,贸易项目由逆差转变成顺差,但贸易顺差还不足以抵消投资收益逆差。该国依然有经常项目逆差和资本项目顺差。 (三)债务偿还国:该国经常项目中的投资收益项目依然是逆差,但贸易顺差抵消了投资收益(债务利息和FDI红利)汇出,因此呈现经常项目顺差和资本项目逆差,即该国已成为资本输出国。 (四)年轻债权国:经常项目顺差和资本项目逆差进一步增加。此时,该国的投资收益已经由逆差转变为顺差。 (五)成熟债权国:由于人口老龄化、竞争力下降等原因,该国将出现贸易逆差。但是,由于海外资产的积累,投资收益项目的顺差大量增加,该国依然能够保持经常项目顺差。 (六)债权减损国:由于储蓄不足,投资收益顺差不足以抵消贸易逆差,经常项目出现逆差、资本项目出现顺差(海外资本回流)。该国的海外资本净值逐渐减少。如果这种趋势无法扭转,该国将无可避免地陷入衰弱。 日本多年来的贸易顺差可以看作是日本为迎接老龄社会到来所作的准备。2005年日本海外投资收益达到 11.4万亿日元。与此同时,其贸易顺差为10.4万亿日元。这是日本历史上投资收益顺差首次超过贸易顺差。日本经济学界把这一转变看作是一个标志性历史事件。同中国的双顺差相对照,日本学者把他们的贸易项目顺差和投资收入项目顺差称之为支持经常项目顺差的“双引擎”。他们认为,法国、荷兰、新加坡等国家处于年轻债权国阶段,而日本正处于由年轻债权国向成熟债权国过渡的阶段。 杰弗里•克洛舍的国际收支格局六阶段说具有相当的普遍性,但中国目前的国际收支格局很难归入其中。如果把外汇储备的增加等同于资本输出,中国勉强可以归类于国际收支格局变化第三阶段的债务偿还国。但是,由于存在经常项目顺差的同时也存在大量的资本项目顺差,中国不同于典型的债务偿还国。更具体地说,中国资本输出的主要形式是政府增加外汇储备,而不是私人部门购买海外股权、债权和进行海外直接投资。尽管中国是世界第三大净资本输出国,长期以来(个别时期除外)中国的投资收益都是负数。其原因是作为外汇储备主要形式的美国国库券收益率只有3—5%。而目前累计量已经超过6000亿美元的FDI的回报率比美国国库券收益率要高得多。 由于存在各种规避的办法与动机,国家外汇管理局难以获取国际收支平衡表上外国投资收益的准确数据。此外,中国也没有关于FDI存量的统计。假设外资存量是5000亿美元 (一些人认为只有2500亿美元),外资企业的利润率是10% (世界银行的调查数字是22%),外国投资者的投资收益就应该为500亿美元。中国外汇储备是1万亿美元,假设回报率是5%,则中国所取得的投资收益也应该为500亿美元(其他投资收益略而不计)。如果情况是这样,作为世界第三大资本净输出国,中国的净投资收益为零。如果这种情况不发生变化,中国就永远无法从债务偿还国过渡到年轻债权国。甚至不能排除这样一种可能性:由于未来投资收益项目逆差的增长,中国出现经常项目逆差,由债权国变成债务国。而这种情况的出现则意味着资源跨代配置的失败。 中国目前是否应该保持贸易顺差,取决于中国所处的发展阶段。一般而言,一个发展中国家在相当长的时期应该保持贸易逆差。正如著名经济学家登布什所指出的,“对于一个贫穷国家,不把资源用于国内投资以提高生产率和生活水平,而将其用于购买美国国库券肯定是不理智的。”如果中国已经超越了一个贫穷国家的发展阶段,而成为一个面临老龄化、国内投资收益过低的国家,中国保持大量贸易顺差还说得过去。但是在大量吸引FDI的同时,把贸易顺差主要转化为外汇储备的做法无论如何是有严重问题的。其问题不仅在于收益率过低,而且在于美元贬值的巨大风险。不要忘记:我们用血汗、资源和环境为代价换回的只是一些债权凭证。这些凭证是否能够在未来“兑现”为所需要的财富不但超出了我们的控制力,甚至也不完全在美国政府的控制之下。 但是,在内需不足、国内金融市场不发达、企业公司治理结构十分薄弱的情况下,为了维持经济的高速增长,如果不大量引进FDI、不把外汇主要用来购买美国国库券,中国还有什么更好的选择呢?我们目前面临的两难境地充分揭示了一个基本矛盾:改革相对于开放的严重滞后。改革和开放是中国经济增长的两个轮子,如果一快一慢会发生翻车。开放可以促进改革,但并不能代替改革。我们必须痛下决心加速改革,“双顺差”之类的不合理现象才能消除。我希望,人民币的升值不但能改善中国的贸易结构,提高中国在国际分工体系价值链中的地位,而且将能为金融体制、企业所有制改革增压,进而推动中国资源跨代优化配置的实现。 曹远征:金融开放的竞争图景 金融开放把国际先进的金融理念和金融运作经验切切实实摆在了中资银行家门口。它会带来模仿效果,带来细节上的竞争和改善 □ 李英强 本刊记者 ■2004年开始的这一轮银行改革,是一个革命性的转变。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及其细则已于2006年12月11日起开始施行。开放将给中国金融带来什么样的影响?中国是否存在金融危机的风险?金融改革是否会得到促进?⋯⋯带着这一系列的问题,《新青年•权衡》(以下简称《权衡》)记者采访了中银国际首席经济学家曹远征先生。 中外银行各有所长 《权衡》 :外资银行在中国开展人民币业务以后,会不会有大量的居民将存款转移到外资银行去?徐滇庆教授认为只要有10%的新增存款分流到外资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就可能会出现流动性危机,甚至认为可能会引发全面的金融危机,对此您是怎么看的? 曹远征 :不会。徐滇庆的理论是正确的,但是实际情况是:第一,外资银行没有这个企图,因为吸收居民存款的成本非常高;第二,中方有政策限制,杜绝了用利息竞争存款的可能,即使外资想要参与竞争,也不会有实际优势。 《权衡》 :外资银行在利率方面确实难有作为,但是国有银行曾经积累了数以万亿计的坏帐,服务质量也一直为人诟病,而实力雄厚、管理优良的外资银行,会不会因为信誉和服务方面的原因对中国的居民和企业更有吸引力? 曹远征 :相反。中国的老百姓会更相信中国的银行。为什么呢?首先,外资银行收费太高,对一般老百姓服务太贵。再者,企业信誉有一个本地化的问题。老百姓要把钱存到你这个银行,他需要熟悉、了解、相信你。在这方面,外资银行处于劣势。外资银行要在吸储方面更有竞争力,还需要经历一个较长的本土化过程。 《权衡》 :综合起来看,未来的国有银行和外资银行同台竞争的前景将会是什么样的? 曹远征 :这个问题可以从三个方面来看:第一,在网点存款业务上基本不存在竞争,中资银行凭着现成的数万家营业网点占据绝对优势。要办一个网点成本是很高的,外资银行不可能在这方面与之竞争。外资银行将来会经营人民币业务,但是其人民币来源肯定要从中国银行业上去揽,要从市场拆借;他们也会有一些有大客户存款,但是在零碎的吸储业务方面基本上没有什么竞争力。 第二,贷款批发业务是上有强烈竞争的。对大客户的竞争很激烈,目前看来中资银行胜算的可能性还比较大。毕竟是本土运营商,还有一些传统的关系,言胜的可能性还是存在的。将来这个市场肯定会有所分割,是竞争的主战场,中资银行也应该能保住相当的份额。 第三,在创新业务上,形势对中资银行很不利:首先,外国银行都是混业经营,可以交叉销售降低成本,竞争力比较强 ;它可以给客户提供各种各样的服务,而不像我们每一项都得分开去做——目前混业经营在中国是不允许的。其次,在目前的情况下,我们的技术水平也不如人。再次,我们的汇率和利率没有放开,风险定价能力很弱,没有这方面的经验。而能不能准确定价,是现代银行最核心的能力。这三个问题都比较严峻,所以中资银行在创新业务和综合服务方面不容乐观。 限制外资主要是为了防范金融风险 《权衡》 :在《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及其细则中,有一些特殊的规定,如外资银行分行不允许经营单笔100万元以下的存款;外资银行经营普通人民币业务须在国内注册法人等。从监管机构的角度看,这些规定的作用是什么? 曹远征 :这是风险防范的要求。子行相当于子公司,而分行则相当于分公司。分公司只是一个分支机构,本身什么都没有,不能独立经营。子公司才是有抗风险能力的。而且如果一旦有了风险,还可以把它切断。 至于单笔存款数100万以上,其实限制不限制都没有用。因为外资银行不可能做100万以下的,居民存款基本都不做,他只能做大户存款,对于大户存款来说100万是最低限制。其实中资银行都不太想做居民存款,小额存款成本很高。对于外资银行来说这一条不是什么限制,在商业选择上,我要是银行行长,肯定也会去做大客户。 《权衡》 :外国银行分行不可以从事银行卡业务,这是出于什么考虑? 曹远征 :还是为了防范风险。分行没有资本充注,不能承担风险。外资银行总行如果在中国发信用卡,风险在国外,由于不是中国的机构,中国法律监管不到那里。子行至少8%的钱是放在中国,如果发卡失败,可以破产,可以注销。而分行是没有储备金的,如果扩张得很大,很容易出现风险。 《权衡》 :如果从一般意义上来理解,像花旗银行规模这么大、经营了这么多年的银行,如果在境内以分行的形式从事人民币业务的话,也会有风险吗? 曹远征 :不知道,但是至少是有可能的。花旗这种大行可能不会出现这种事,但是法律设计必须比较严密,很多能想象到的风险要加以防范、杜绝。银行所有的业务都是负债业务,所有存款都是负债,靠发放贷款最后来清偿这种负债,如果贷款与存款之间出现亏损,就要使用资本金来弥补。如果一分钱资本金都没有,稍微一个金融风险,都会变成社会的风险。所以必须得8%的资本金预存在那儿,你的规模才可以做大。 股改上市是革命性变化 《权衡》 :在过去两年间,几大国有银行完成了股份制改造和公开上市。您认为这些举措能在多大程度上改变国有银行的经营机制? 曹远征 :2004年开始的这一轮银行改革,实际上一石三鸟地解决了三个问题:第一,重新梳理政府与银行的关系,政府作为股东出现,不再对国有银行承担无限责任;第二,国有银行完全变成企业,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制企业来运作;第三,为独立的第三方监管创造了条件。 从这个意义来讲,我认为是革命性的转变。我们不否认这个转变的过程才刚刚开始,还有很多问题。但是国有银行的商业化经营的基本方向已经确定,而且是有制度保障的。特别是在海外上市的银行,股东约束已经出来了,经营上再也不能随心所欲。这使得它具备了跟国外商业银行竞争的一个最起码的条件。竞争的胜负现在还不敢过于乐观,但是至少具备了上场的资格,而过去根本没法跟人竞争。 《权衡》 :在国有股份仍然占据绝对比重、企业领导仍然由政府或准政府机构任命的情况下,国有银行过去的弊端能否祛除?这是否类似于国有大型通信企业,虽然也是海外上市企业,政府依然可以把几个企业的领导人换来换去,依然存在行政对于企业的强力控制。银行的情况会有什么不同吗? 曹远征 :有不同。在中资银行的门口,就有一堆洋行。金融市场的竞争,是在国际规范下开展的竞争。这就跟通信行业不一样,尽管它出让了一部分股权,但是市场不开放,企业并不面临和国外企业的直接竞争。 打个比方来说,一家饭馆的老板不关心经营状况,但是店小二会关心。他会说旁边开了一个饭馆,服务比咱们强,老板咱们赶快再推出个新菜吧,再搞点优惠措施吧,不然客人全跑到旁边的饭馆了。如果老板迟迟不改进,店小二说算了,明天我到那家店去干了。这个时候老板会明白,人走了他的店就开不下去了,必须进行改进和创新。我觉得这个竞争才是最重要的。这是面对面的非常激烈的竞争,它会推动制度变迁,使之向更合理化的方向走。 《权衡》 :是否可以这样理解:金融开放必然促进金融改革,会推动金融领域的市场化改革继续深入? 曹远征 :那肯定是。国有商业银行的流程在改造,更多地面向客户需要,服务质量开始改善,竞争意识开始提高,产品创新的动力开始出现。至于产品做的好不好是另外一回事,那有很多外部的原因。 金融改革的当务之急和未来趋势 《权衡》 :也就是说现在依然有很多外部因素在制约金融服务的持续改善。从完善金融市场,提高金融市场化水平的角度来看,现在我们比较迫切的事情是什么? 曹远征 :我觉得两件事必须做:第一,利率市场化;第二,积极稳妥有步骤地推进综合经营。这两件事是相辅相成的,如果没有利率市场化,就不可能有风险显示,就不可能有风险定价;如果没有风险定价能力就无法进行产品创新,就谈不上综合经营。而如果没有综合经营,没有丰富的合成产品,对一个客户只能提供零散的服务,肯定留不住客户。 《权衡》 :现在这两方面的发展条件如何?监管当局和金融企业是否都有这方面的意识? 曹远征 :我认为意识都是具备的,有的是条件不完全具备,有的是能力不完全具备。比如说利率市场化,大家都是有共识的:搞市场经济,资源配制以市场为基础;资本的价格就是利率。利率不市场化怎么会是完全的市场经济呢? 但是利率市场化面临很多限制条件。举例而言,目前金融监管的措施之一是为了防止热钱流入,所以要使中国的利率保持比美国低两个百分点。这样人民币升值如果不超过两个百分点,外资不能通过倒腾人民币赚钱。利率政策的效果是很明显的,现在中国外汇储备规模的不断扩大主要是贸易顺差的贡献。这个比例在2006年1—10月份,大概是65%,这说明热钱进来的很少。所以,目前利率是被汇率焊接在一起的,是调整汇率的工具。在汇率不自由的情况下,利率市场化是不能单独实现的。 混业经营是一个风险问题。1993年以前,我国银行金融机构也是混业经营的。1993年经济过热,金融秩序混乱,一下把大量的钱滚到房地产上去。所以此后开始禁止混业经营。如果风险管不住,最好的办法就是把它断开。为什么现在又有混业的倾向呢?由于计算机技术的使用,风险可以观测和集中处理了,银行内控机制也健全了,风险防范意识提高了。放松管制的条件也就具备了。对中国来说,混业经营的条件已经具备了,是否放开取决于监管机构的监管能力。监管能力如果不行,最好还是分业。 《权衡》:2006年即将过去,您认为2007年的金融市场会出现哪些大的变化和趋势? 曹远征 :第一,金融开放的意义非常深远。这个深远意义不是大家一般所说的,而是对制度建设的深远影响。它把国际先进的金融理念和金融运作经验,切切实实摆在中资银行家门口了。它会带来模仿效果,带来细节上的竞争和改善,这是非常有意义的。 第二,综合经营发展的势头越来越明显,越来越多的人和机构会呼吁这件事,在部分领域中间会有某种放开。 第三,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转好,很多金融品种为混业提供了试验田,一些交叉销售和综合性的产品也会在这个市场经营,资产证券化等等这些都会出现。因此也给监管机构提出了新的挑战。 第四,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和国内银行竞争力的提高,特别是外资银行这种“鲶鱼效应”,会推动利率和汇率市场化的进程。 总的来说,所有这些将开启一个人们对金融理解的新时代:金融业是经营货币的服务企业,而不是传统意义上理解的“搞钱的地方”。金融业是风险的配置和管理机构,而不是传统的融资机构。它的职能就是给缺钱的人提供钱,但提供的品种会多种多样。利率市场化和金融业综合经营是发展的必然趋势。 陈志武:外资并购的是与非 新的外资政策虽然把并购和行业整合的障碍大大增加了,但由于中国经济的发展空间还在,还有那么多低效使用的资产,外资并购的数量还会继续增多 □ 岑 科 本刊记者 ■2006年8月8日新的外资并购条例出台后,美国凯雷公司对徐工集团的股权收购计划出现了重大调整。 在出台吸引外资政策二十年后,2006年,中国的企业界、舆论界、乃至政府机构中,出现了一股要求限制外资的呼声。这股呼声在民众中也获得了很大的支持。其理由是:如果不对源源不断进入中国的外资加以限制,将对中国的产业安全造成威胁。 伴随着限制外资的呼声,中国的外资政策发生了变化。2006年8月8日颁布、9月8日生效的《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对外资企业境内并购的范围进行了更为严格的约束,强化了审批环节和反垄断审查;同时也将对外资并购的操作环节,特别是特殊目的公司的设立、跨境换股等技术细节,进行更为严格的核准。 作为外资并购引发争议的典型案例,美国凯雷公司对中国徐工集团的收购也发生了重大变化。在新的并购计划中,凯雷公司准备接受包括降低股权收购比例、提高收购价格、减少董事会控制权等退让措施。 出现在2006年的外资并购大争论意味着什么?反对外资并购的潮流由什么力量驱动?外资并购新条例将对今后的外资并购实务有怎样的影响?带着这些问题,《新青年•权衡》(以下简称《权衡》)记者对耶鲁大学管理学院金融经济学教授陈志武先生进行了采访。 《权衡》 :谈到2006年的外资并购大争论,我们首先想到一个问题:同样是外资,为什么大家对外商直接投资很少反对,而对企业并购就有那么强烈的抵触情绪? 陈志武 :中国的对外开放从洋务运动以来,由于受农业社会思维的影响,有一个倾向,总觉得需要引进“科学技术”之类的硬成果,而不需要外国的管理和文化等软成果。这样来看,工业企业到中国投资是一举两得,既带来了资金,又带来了科学技术。相比之下,如果外资进入到服务业或管理业,似乎不能增加什么“技术含量”。所以我们的对外开放往往欢迎制造业企业的直接投资,欢迎他们来设厂,而不欢迎金融投资。 从境外投资者的角度来讲,任何一个国家刚开始对外开放的时候,金融投资者往往很慎重。像私募股权基金、开放式基金等,这种金融型的投资者往往是“被动的投资者”,不是直接投资者,主要提供资本,而不提供技术,基本不会派人到投资项目里直接经营管理。由于如此,他们更在乎当地的法律环境、公司治理环境是否足以让他们放心地把钱交给当地企业去使用。所以中国改革开放初期,境外的投资基金由于缺乏安全预期,不愿意到中国投资。 最近几年情况发生了变化。一方面是到中国进行直接投资的产业型外国企业已经很多,很多产业的投资空间越来越趋于饱和。另一方面,外国的投资基金、私人股权基金也发现,中国的法律环境和商业环境跟十年、二十年前相比已经改善了很多,足以让他们放心把钱投进来。所以在过去一两年,私人股权基金和其他金融型投资者进入中国越来越多,出现大量的企业并购案例。这是2006年出现外资并购争论的重要背景。 《权衡》 :在你看来,反对外资并购的声浪主要是由什么力量驱动的?是利益驱动还是观念驱动? 陈志武 :应该说两方面都有。在我们的社会意识形态和教科书中,一直贯穿着某些反西方、反市场原理的观念:例如,市场交易不创造价值,只是买卖双方你赚我赔的零和博弈;西方国家的强盛,是建立在掠夺和剥削殖民地财富基础上的;外国的资本进入,是另一种形式的侵略;如果不在经济领域保持本国企业的优势,就将沦为发达国家的附庸,丧失经济安全和政治独立等。这类观念经过长期灌输,已经在多数人的头脑中扎下根,成为他们观察和判别事物的标准。 而企业并购作为一种商业竞争行为,总会出现某些利益受损人。例如管理层,发生并购后很容易被撤换,他们要保饭碗,得到自己的职权;再如同行业的厂商,他们担心出现一个效率更高、实力更强的竞争对手;再如政府的行业主管官员,他们希望获得更多审批权。这些人为了自己的利益,一定会反对外资并购或为其设置障碍。但他们这么做的时候,只能借用国家产业安全、经济安全的名义,否则不可能获得支持。而普通人对外资并购的利弊很难把握清楚,他们用以判断这种现象的标准就是那些被灌输的错误观念,或者很容易被那些“国家经济安全”之类的口号迷惑。所以,在这类口号的感召下,反对外资并购的声音很容易成为一股潮流。 《权衡》 :那么外资并购的好处究竟是什么?记得你谈论过投资基金并购对提高中国企业效率的作用。如果不是从投资基金的角度、而是从同行业企业并购的角度看,外资并购对我们有什么好处? 陈志武:从形式上看,无论同业产业资本的并购,还是投资基金的并购,可能带来的好处是多种多样的。例如德国舍弗勒公司如果并购了中国洛阳轴承集团,就可能扩大洛轴的销售渠道,使原先洛轴的产品跨出中国,在世界很多地区进行销售;而产量和规模扩大,又会带来采购方面的优势等,也让洛轴创造新的就业,让国家得到更多税收。再如,在中国,中石油集团在各地有很多的招待所、宾馆,位置和硬件都很不错,但由于配套管理与经营没跟上,这些固定资产没有为企业和社会创造太多的价值。这些资产如果被如家、希尔顿或其他私人股权基金收购的话,其价值一定能更好地实现。 不管是同业并购,还是投资基金收购,从根本上说,创造价值的原理是一样的。私人股权基金所做的,就是每天去研究,看有没有公司变成了不为股东利益考虑的低效机构,一旦发现有公司控制了有价值的资产而不会利用,他们就出手收购,对这些资产进行人事或经营上的重组,提升其价值,然后转手卖出。同业并购也是如此,当一个企业发现另一个企业控制的资产没有被发挥最大效用的时候,它就会对这些资产进行收购,使这些资产在自己的运营下创造更大的价值。 在企业资产竞购里,谁出的价钱最高,就说明谁最有信心为这些资产带来最高的使用价值。否则他就是拿自己的钱打水漂。并购过程意味着企业效率的提高,同时,消费者会得到更满意的产品,政府会得到更多的税收,工人会得到更高的工资,整个社会都会受益。所以某些人以产业安全的名义反对外资并购,其实是在出卖公众利益。普通人很难理解这一点。我希望更多的人能清醒过来,意识到某些行业、某些企业的既得利益和社会大众的利益是不一样的,不要轻易被利益群体的言论蒙蔽,到最后被出卖了还不知道。 《权衡》 :2005年中海油收购尤尼科失败是一个很坏的范例。很多人会认为,号称经济最自由的美国,对外资并购不也横加干预吗?中国为什么不能这么做呢? 陈志武:确实,在这件事上,美国国会一些议员为捞取政治资本对中国企业的歧视已产生很恶劣的影响。不过我们也应该从另一方面考虑问题:是不是别人做了错事,我们也应该跟着犯错?是不是美国国会阻止了中海油的并购,我们也应该把凯雷公司拒之门外?这么做对中国更有好处还是更坏?很显然,正因为我们是发展中国家,我们更需要吸引外资,更需要自由贸易。不能因为别人“变坏”,我们也跟着“变坏”。那不是明智的做法。 另外,中海油的案例,反映出的核心问题是中国的国际软实力太低,这使中国企业的海外并购很容易成为当地政客的靶子,给他们提供捞取政治资本的机会。为什么国际软实力这么低?是因为中国在海外的形象有些欠缺。具体说,主要跟我们的政治制度与政治价值相关。这一点国内媒体讲得不多,但这是事实。所以中国企业要想顺利“走出去”,需要伴随着中国社会体制和国际形象的不断改进。 《权衡》 :2006年8月8日新的外资并购条例出台后,企业层面的操作也发生了变化,例如凯雷对徐工的收购协议就进行了大幅度的修改。你如何看待新外资并购条例对企业并购实务的影响? 陈志武 :影响肯定有,而且是负面的。最主要的结果是商务部的权力大大增加,以后外资并购的很多环节都要找商务部去批,官员们被“请客”、行贿的机会大大增加了。同时,为开展并购的中外企业增加了很多交易成本,增加了交易的不确定性和拖延时间。总之,企业并购的办事效率、交易环境又往后退了一步。不过这些措施往往挡不住应该挡住的交易,而不该被挡的交易却被挡了,因为前者往往更有关系,而后者可能没有特殊关系。政府管制就是这样往往管不住该管的“坏人”,但能管得死不该管的“好人”。 另一方面,对于地方政府来说,他们需要为本地的就业和收入负责,他们肯定会尽最大的可能帮助本地企业回避这些管制障碍。所以外资并购的新规则出台后,我第一反映就是觉得地方政府,包括各个省、自治州、地方市等,肯定不会遵照执行;他们会尽最大的努力使得新的规定执行不了,甚至会帮助有关企业到商务部进行公关。因为这直接牵涉到当地的企业能否利用外资、能否产生更多的就业机会、以及当地的GDP和地方税收能否上升等地方政府最为关心的问题。 我们都知道,目前中国的国有银行与资本市场的融资能力很差,银行的贷款在地方层面不是那么容易得到。因此,尽最大的可能、以最宽松的环境吸引外资,一直都是让地方经济增长的一个主要因素。现在新的外资并购规则出来以后要阻挡这个路子,地方政府肯定有自己的对策。中央政府部门里的官员相对来说可以去关心那些抽象的政策目标,但地方政府不同,他们必须要为当地老百姓解决就业、地方税收问题,衡量他们工作的指标是非常具体的。这也是为什么中央和地方的想法往往会不一样。这是应该看到的局面。 《权衡》 :这是否意味着,外资并购的案例会继续增多? 陈志武:我预计会更多。因为毕竟中国低效率的企业太多。我去过一次无锡,见到无锡市政府招待所,在太湖的边上,位置很好,周围有山,下面是湖,里面的小区可以游泳。那些地方本身很值钱,但产出的价值很低。像这样的招待所,还有国有企业、国有单位拥有的资产在全国各个地方太多了。要是我做私人股权基金,我也会想办法把这些资产买过来,去开发它的潜在价值。这样的空间还很大。新的外资政虽然把并购和行业整合的障碍大大增加了,但由于中国经济的发展空间还在,还有那么多低效使用的资产,外资并购的数量还会继续增多。 国际化:蹒跚学步的中国企业 政府要充分利用经济、政治和外交手段为中国企业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同时加快向市场和法治社会的转轨进程,尽快走出“非市场经济国家”的行列 □ 杨丹辉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 ■中兴公司试图进入印度电信设备批发贸易市场,但为印度外国投资促进委员会(FIPB)所拒。 中国企业的国际化经营始于上世纪80年代,当时国际化的主要形式是企业在海外设立“窗口”机构,生产性投资项目很少。上世纪90年代,首钢和海尔先后到美国投资算是开了中国企业走出国门的先河。加入WTO五年以来,中国融入国际经济体系的进程明显提速,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步伐大大加快,对外直接投资规模不断扩大。从华为和中兴大举进军非洲和东南亚、中石油重拳出击、奇瑞进军中东和南美,到浙江的鞋业、玩具、纺织的民营企业投资越南、柬埔寨、尼日利亚,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踏上了国际化道路。 走出去,外面的世界很精彩 据商务部统计,截至2005年,我国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累计额达517.2亿美元,2006年1-9月,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140.6亿美元,同比增长了175.7%。在规模扩张的同时,中国企业对外投资主体、行业结构、地区分布以及投资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目前,走出去的国内企业中民营企业和股份制企业的比例已经超过了40%。尽管现阶段我们海外投资项目的70%仍集中在亚太地区,但中国企业对非洲、拉美、中亚等地区的开拓力度不断提高,“立足亚洲、发展非洲、开拓欧美、拉美和南太”的多元化投资格局逐步形成,国际化经营的行业也从传统的商贸向电信、汽车、资源、纺织、建材、轻工、机械等多个领域辐射。 2004年,联想收购IBM的PC业务使中国企业国际化经营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这一“蛇吞象”的案例仿佛一针强心剂,催生出一系列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的大手笔,如中信集团收购哈萨克斯坦石油企业Nations Energy、中石油收购俄罗斯石油公司(ROSENEFT)股权、建行以全现金方式出资97.1亿港元,收购美国银行在香港特区的全资子公司——美国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飞利浦将手机业务出售给了中国电子公司、吉利汽车控股伦敦出租车等。2005年,并购占我国海外直接投资的比重达到了55%。目前,中国已成为居于美国、德国、英国、法国之后的世界第五大对外投资国和日本、澳大利亚之后的亚太地区第三大并购市场,中国企业正在由世界市场的商品输出者加快向资本输出者的角色转换。 经过改革开放20多年的发展,我国已有大批企业具备了国际化经营的基本条件。随着国内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国内部分行业的产能过剩,企业开拓海外市场的内在需求增大。同时,作为经济高速增长的发展中大国,我国石油、天然气等重要战略性资源以及矿产、森林、渔业等资源或储量不足,或人均占有量较低,经济发展与资源短缺之间的矛盾凸现,迫切需要有效利用外部资源。加入WTO后,国外市场的准入条件有所改善,为中国企业的国际化经营创造了更多机会。国际化经营不仅有利于中国企业应对激烈国际竞争,绕过贸易壁垒,减少贸易摩擦,扩大出口,而且有利于掌控和利用国际资源,缓解国内生产能力过剩矛盾,培养高素质国际化的人才。 败亦无忧,阳光总在风雨后 然而,在中国企业向海外一路高歌猛进的同时,也不时传来一些失利的消息。中航油轰然倒下、TCL整合阿尔卡特未果、联想并购IBM后连遭竞争对手的黑手和美国政府的歧视、华为进军印度受阻、首钢秘鲁公司的当地员工罢工、上汽在韩国遭遇劳资纠纷等等。在海外并购方面,中国企业接二连三受到打击,特别是资源和电信企业的海外并购更是频频受挫,中海油竞购失败、中国移动在卢森堡的收购计划流产、海尔退出对美泰的竞购。这一连串的失利暴露出了我国企业国际化的一些深层问题。 从企业自身来看,现阶段我国企业普遍缺乏实行国际化经营的技术支撑,大多数企业在海外市场上仍主要以低廉的价格塑造竞争力,而更大的制约因素则在于经验不足。不少企业没有国际化发展的长期战略,单纯为了走出去而走出去,随意性很强。投资区位选择不当,对国外的投资环境、政治风险、经济风险、市场风险以及技术适用性认识不够、准备不足;合作伙伴和并购对象选择不合理,并购目标不是人人垂涎的肥肉,就是食之无味的鸡肋,造成并购成本上升,并购后整合难度增大。 目前,我国海外并购成功案例的比例仅为30%左右;国内业务与国际业务缺乏衔接,往往是顾此失彼,专注于国外业务之时,却让国内市场的竞争对手乘虚而入,造成后院起火,国内阵地失守;缺乏对海外投资项目有效控制,决策效率低下、海外项目运营不规范;另外,财务报告制度、分析制度不健全,审计不能及时跟进。更严重的是,还有一些企业置当地法律法规以及商业习惯、文化风俗于不顾,贿赂官员、违规投标、自相倾轧,影响了中国企业的形象,导致劳资关系紧张,甚至对双边的外交关系带来了负面影响。 从政府的作用来看,主管部门的事后监管缺位。目前,对境外投资项目重审批、轻服务和监管,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海外项目和公司管理混乱。尽管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鼓励企业走出去的政策措施,但在宏观层面上,特别是利用外交手段为中国企业铺路方面,政府的一些做法还缺乏针对性和灵活性。 再从国际环境来看,不可否认中国的迅速崛起对原有的国际竞争格局造成了一定的冲击,“中国威胁论”的泛滥成为中国企业走出去的重大障碍。但我们也应该看到,美国等国家对中国企业海外发展的限制和阻挠也并不完全出于恶意的敌对。上世纪80年代,当羽翼渐丰的日本汽车企业到美国投资时,也曾引起了上至华盛顿的议员下到底特律的汽车老板乃至蓝领工人的惊恐、抵制甚至激愤。但是后来日本汽车还是成功占领美国市场,把美国的汽车企业打得落花流水。 在国际化经营的漫漫长路上,大多数中国企业无疑还只是学步者,难免步履蹒跚,甚至跌倒摔伤。他们还需要引领和呵护,也需要宽容和鼓励。因此,政府要充分利用经济、政治和外交手段为中国企业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同时加快向市场和法治社会的转轨进程,尽快走出“非市场经济国家”的行列;而作为企业自身,仅有无畏的勇气显然是不够的,更要有耐心和技巧,这些技巧则只能得自时间和学习。 从这一意义上讲,“边干边学”似乎成了中国企业国际化的唯一选择。一方面,有战略、有规划、抓住机遇、稳扎稳打;另一方面,要在不断试错中积累经验,了解外面的世界,熟悉其“游戏规则”,加快融入当地社会。阳光总在风雨后,经过历练,必定会有一批中国企业脱颖而出,发展成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真正意义上的跨国公司。 中外贸易:成长的烦恼 转变外贸增长方式,是中国脱身全球贸易“重灾区”的必由之路 □ 黎友焕广东省社会科学院教授 王 凯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 ■千亿贸易顺差对中国来说,既是成就,也是挑战。 中国对外贸易近几年保持着快速增长的态势。据海关统计,2006年1-10月全国进出口总值为14249.5亿美元,同比增长24.1%,其中出口7792.9亿美元,增长26.8%;进口6456.7亿美元,增长20.9%。 中国作为“贸易大国”的地位进一步上升,很多西方人士担心,当今的许多庞大经济体总有一天将在中国巨大的财富和综合国力的光环面前黯然失色。许多人大肆渲染西方国家将因中国的崛起而出现失业加剧、资本大量外流的前景。 正如伦敦投资研究公司Independent Strategy总裁大卫•罗奇(David Roche)所说,中国或许的确发展很快,但目前它还算不上是个真正的“世界大国”。中国还面临着一长串“成长的烦恼”。 全球贸易摩擦的“重灾区” 中国的贸易顺差将在较长时期内持续存在。2006年中国全年贸易顺差预计将超过1500亿美元。商务部研究院李雨时研究员认为,2007年我国外贸增速至少将保持在15%以上,很有可能超过20%;贸易总额将达到或超过2万亿美元,届时我国将成为世界第二大贸易国,但基数越大,增长率将相应降低。如不采取相关措施,顺差可能将继续扩大,达到1800亿美元-2000亿美元左右。 巨额贸易顺差意味着中国出口的竞争力大大增强,改善了中国国际收支和信用状况,维护了金融稳定,也说明净出口对GDP的增长贡献增大。然而,千亿贸易顺差对中国来说更是严峻的挑战。首先,贸易顺差扩大使中国外汇储备不断攀升,2006年贸易顺差占外汇储备的比例陡然攀升,外汇储备不断增加导致的外汇款增加,造成了国内资金流动性过剩,影响到抑制信贷和投资增长的效果。其次,高额外贸顺差使人民币升值的压力不断升级,带来国内市场美元供大于求,人民币存在着升值的内在压力。再次,导致中国与主要贸易伙伴的摩擦愈演愈烈,成为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攻击的重点目标。最后,中美贸易顺差的持续上升无疑会使美国对巨额逆差的指责进一步加剧。 2006年中国面临的贸易摩擦已从个案转向体制层面,由货物贸易领域扩展到服务贸易、投资、知识产权等多个领域,由企业微观层面向宏观体制层面延伸,特别是在人民币汇率、知识产权等方面,从反倾销向多种贸易保护手段扩展,从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蔓延。预计今后一个较长的时期,中国商品将继续成为国外反倾销的主要对象,贸易摩擦进一步加剧。同时,国际贸易保护的形式日趋多样化,绿色壁垒、劳工标准等非贸易壁垒成为中国企业进一步拓展国际市场的新障碍。 很显然,中国已经成为全球贸易摩擦的“重灾区”。 “重灾区”的原因一方面是当前欧美发达国家国内难以遏制的新贸易保护主义,除了频繁使用反倾销、反补贴、国家干预等传统保护手段外,还采用技术壁垒、绿色壁垒、知识产权保护、劳工标准等贸易壁垒手段。另一方面就是中国外贸增长方式落后。中国是制造业大国,但不是制造业强国,在全球产业链条中,中国目前的生产方式还处于加工、装配这一低附加值、低技术含量的环节。 出口退税:下调之后的隐忧 自2003年以来,中国已多次削减出口退税,并取消了一些产品的出口退税,而目前面对外贸顺差高企的局面,人民币升值和出口退税继续下调之间的博弈仍在继续。2006年9月15日,中国取消或降低了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增补了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同时提高了深加工农产品和部分高科技产品的出口退税率。此次调整将会进一步抑制能源资源消耗大、环境污染严重的产品出口,促进深加工农产品和高科技产品出口。出口退税作为一项政策,已从单纯的补贴出口转变成了有限制、有鼓励的弹性政策,此次调整旨在调整不断膨胀的贸易顺差和经常账户盈余,促进了外贸转变增长方式。 在理论上,降低出口退税率有利于适当抑制一些产品出口,减少出口过分增长,但在短期内反而会刺激企业加快出口。首先,是企业“抢闸出口”,2006年8-10月,贸易顺差明显攀升,一定程度上是企业为了搭上最后一班车,在短期内加速出口。其次,出口退税率下降的企业也会做出“逆向选择”,这直接导致国货重复进口,就是企业考虑在出口退税上得不到优惠,而采用把已出口的货物再次进口,来享受进口保护的优惠。这种做法让中国经济严重“失血”。最后,出口退税率的频繁调整还会带来额外的效率损失,因为它往往会增加政策监管的不确定性,削弱市场在资源配置方面的作用,下调出口退税率的措施不仅不能充分遏制通胀的压力,反而加剧了抑制内需的风险。 人民币升值:缩小进出口增速差距 自2005年7月中国汇率改革以来,人民币兑美元已累计升值近5%。人民币大幅升值将抬高中国出口商品在海外市场的售价,进而放缓中国出口的步伐,同时还会拉动进口的增长,从而使得贸易顺差收窄。前三季度,尽管出口保持较快增长,但在人民币汇率升值等因素的影响下,增速比去年同期回落了4.8个百分点。在国内投资和工业生产快速增长及人民币汇率升值等因素的带动下,进口增速明显回升,比去年同期提高了5.7个百分点,与出口增速的差距比去年同期缩小了10.5个百分点。长期来说,进出口增速的差距将进一步缩短。 但近期人民币升值却使出口不降反升。其首要原因是,中国的出口以加工贸易为主体。中国目前的出口结构中,加工出口贸易占到65%左右,中国的一般贸易一直是逆差,贸易顺差主要来自加工出口贸易,人民币升值使加工出口贸易的成本下降,促进加工贸易出口。根据海关进出口数据,2006年1-10月,中国加工贸易出口为4097.6易美元,同比增长 23.2%;1-10月按进出口贸易方式分组的总顺差约为2106.6亿美元,其中,加工贸易顺差为1481.9亿美元,约占70.3%,一般贸易顺差为624.7亿美元,占顺差的29.7%。其次,2006年8、9月份主要受出口退税政策调整预期的影响,出口增速有所加快,分别达到32.8%和30.6%。 在经济全球化的形势下,汇率变动对中国进出口的影响比以前要小得多。中国出口对汇率等价格信号并不敏感,出口量与人民币对美元的名义汇率也不相关。人民币升值对减缓中国的出口贸易不能发挥决定性的作用,汇率波动对一国经济的影响要受到许多因素的制约,比如:货币的可兑换性、金融市场的发育程度和政府的宏观调控等。 张维迎:国企改革的真问题 与民争利的严重后果不是一块钱从私营企业的收入变成了政府的收入,而是政府为了增加这一块钱的收入,可能减少整个经济五块钱的产出,使社会福利的蛋糕变小 □ 岑 科 本刊记者 从入不敷出的困难户,逐渐变成财大气粗的富翁,或许是过去十年间国有企业整体形象转变的最佳写照。 上世纪90年代中期,人们对国有企业最常用的描述是“三分之一明亏,三分之一暗亏,三分之一持平”;与之紧密相随的口号是“搞活”、“挽救”、“脱困”。而到了今天,再谈到国有企业时,讨论最多的话题变成了“高薪”、“暴利”、“分红”。 2006年3月,“两会”期间,一场关于国有企业海外上市是否会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争论成为财经媒体关注的焦点;2006年6月,一则声称电力公司抄表工年薪高达十万的报道把垄断国企的高工资问题推向舆论的风口浪尖,并最终导致了限制部分国企行业工资政策的出台;2006年12月,国资委主任李荣融表示,国有企业将从2007年开始重新进行分红,也使对这一问题的种种猜测有了最终的定论。 为了对2006年国有企业的热点话题进行梳理,并通过这些话题探讨新形势下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和路径,《新青年•权衡》(以下简称《权衡》)杂志对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张维迎教授进行了采访。 《权衡》 :您过去的研究认为,国有企业与市场经济不相容,并且国有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是无法生存的。但最近两年我们看到的景象是:国有企业的利润越来越多,并且活得越来越“滋润”,其中的原因是什么? 张维迎:举个例子,一个家里面有弟兄五个,如果全是懒汉——或者四个人是懒汉、一个人干活,那么这个家肯定撑不下去。如果这个家里有一个懒汉,其他四个都辛苦干活,这个家不会有问题;而且很可能四个勤快的兄弟在外边赚了钱,把钱交给父母,那么在家里呆着的懒汉比谁都过得好。 中国经济的活力,主要来自民营企业在竞争行业的发展。换句话说,民营企业主要分布在经济的下游产业,国有企业主要在上游。凡是在下游竞争产业的国企都活不下去,大部分民营企业也活得很辛苦。但是在下游的民营企业发展起来以后,对上游的能源、原材料、电力、电信、运输等的需求也大量增加。这些行业不允许民营企业进入,所以国有企业活得很好。 这就是为什么我常说,垄断国企是一种全员 寻租——寻租的人不仅包括政府部门和相关企业的“头头脑脑”,普通的工人也在分享垄断租金。例如石油公司、电力公司、电信公司工人的工资比其他竞争性行业要高得多,就是垄断行业全员寻租的证明。当然这是体制问题,谁去做都一样。我们不应该把扳子打在这些行业的从业人员身上。 《权衡》 :对垄断国企的高工资,公众意见很大,所以政府部门已经发文件或采取措施进行限制,你对这种政策的前景怎么看? 张维迎:在市场经济中,企业应该根据个人的生产率支付工资,对生产率越高的员工支付工资越高。垄断国企的平均工资水平过高是一个问题,但还有一个问题是“大锅饭”严重,内部差距过小。平均水平过高能留住一些能干的人,但不能干的人也搭了便车,就像报上说的一个抄电表的工人一年也能挣很多钱。在解决这个问题的时候,两方面都要考虑:既要降低平均工资,又要根据生产率拉开工资差距。否则就会出现另一种不好的结局:能干的人跑了,庸人和懒人越来越多。 《权衡》 :最近国资委已经表态,2007年国有企业将重新向国家上缴利润,这样的变化会不会强化垄断企业的合法性?因为既然垄断企业向国家分红了,其垄断行为似乎就无可厚非了。 张维迎:就目前来说,垄断行业的留利是多了,也很难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问题是国有企业的所有者是政府,利润上缴相当于增加了财政收入,政府是否应该考虑在其他方面相应地减免税收?如果不相应地减税,可否考虑把上缴的利润作为特别基金(如国民教育基金、医疗保障基金等)使用?如果不统筹考虑这些问题,上缴的利润可能又浪费掉了! 这个问题最终指向政府存在的目的是什么?政府存在的目的不是使国企利润或政府财政收入最大化,也不是使国有资产最大化,而应该是使社会利益最大化。如果要使国有资产最大化,政府可以在好多领域与民争利。与民争利的严重后果不是一块钱从私营企业的收入变成了政府的收入,而是政府为了增加这一块钱的收入,可能减少整个经济五块钱的产出,使社会福利的蛋糕变小。这是一般人看不到的效果。 说到底,在转轨经济中,如果政府一方面是企业的所有者,另一方面是社会的管理者,就会存在深刻的角色冲突。政府很容易利用它作为社会管理者的垄断性的权力,来谋取它作为所有者的利益。这方面我有一个直观的感受:前几年中国的民营企业已经开始在一些基础性的产业进行投资,但这两年有很大的收缩。原因是某些政府部门以治理产能过剩的名义抬高了投资门槛,使民营企业有好多事情没法再做。 总之,解决垄断利润最有效的办法是引入竞争,让消费者受益,而不是怎么分配利润。 《权衡》 :您认为如何才能改变目前的状况? 张维迎:这涉及到国有企业与政府职能转变的相互关系。一方面,政府职能不转变,国企垄断的问题不可能解决。另一方面,国有企业的问题不解决,政府的职能也很难转变。 从企业改革方面看,中国走到今天这一步,我觉得可以参考英国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对国有企业改造的模式。简单地说,政府不是给你分股,而是确定一个合适的价格,把国有企业的股份按一定的比例卖给老百姓。也可以考虑把公用事业的用户变成股东,这是我几年前提出的一个建议。 十年、二十年前,中国不可能考虑这种办法。一是有市场环境和意识形态的限制;二是老百姓也没有这么多钱。现在不一样了,老百姓的储蓄那么高,并且很多大国企已经部分或全部上市了,政府要做的无非是把手里的股份不断释放出去:一部分卖给所谓战略投资者,另一部分卖给老百姓。 《权衡》 :按你的说法,国有企业到海外上市似乎是一件好事。但很多人认为,中国的大型国企到海外上市是把垄断利润送给了外国人,你对这个问题怎么看? 张维迎:中国的好多事情是“假戏真唱”,“歪打正着”。像国有企业和国有银行在海外上市,短期内不一定能改变很多东西,但是长期来讲,是往正确的方向走。 上市的国有企业,虽然董事会还是由政府主导,但政府决策的时候不能毫无名目地乱来,行政干预不会像原来那么理直气壮。另外,上市以后,国有企业会受到资本市场的约束。如果你表现不好,外部股东就卖股票,股票下跌会对你产生压力。国有企业的治理结构或多或少会因此得到改善。 至于垄断国企在海外上市的受益者,要作全面的分析。如果把上市看作一种资产交易,这个过程是双方得益的。假如上市前企业资产价值是1个亿,上市之后通过治理结构的改善,企业资产升值到2个亿;人家可能是花 1.5亿买走的,那么上市的过程是你赚了5000万,他也赚了5000万。 当然,我更主张应该给中国投资者更多的公平机会,即让垄断国企在国内也上市,同时允许中国老百姓到海外股票市场去投资。有了这样公平交易的环境,就不存在中国人和外国人谁占谁的便宜的问题了。有人敢投资,有人不敢投资;有人投资中国企业,有人投资美国企业;有人赚钱,有人赔钱......无论如何,都是个人选择的结果。 《权衡》 :对于打破国有企业的行政垄断而言,海外上市是好事还是坏事?有人认为,政府出于维持股价的考虑,更倾向于保护海外上市国企的垄断地位。 张维迎:我觉得这两件事没有确切的因果关系。在推动改革的时候,有些事情不一定有严格的次序,也很难按照理想的设计按部就班地进行,往往是哪个容易先推哪个。如果说国有企业卖出股份就会阻碍开放市场,那么理论上应该先开放市场。但我没有觉得卖出股份就不能开放市场。一切都是事在人为! 能源:我们何以陷入“内忧外患”? 在半年之内国际原油价格大跌20多美元的时候,国内成品油价格却纹丝不动,这种扭曲的价格体制如何能应对风云变幻 □ 管清友中国社会科学院亚洲太平洋研究所博士 ■我国将自2007年1月1日起对外开放国内原油、成品油批发经营权。图为浙江一中外合资加油站。 在过去的一年中,国际能源市场上演了惊心动魄的一幕。2006年7月中旬,国际油价一度到达了 78.4美元/桶的高位。中国作为新兴的进口大国无疑成为这一幕的主角。然而,这个角色对于中国来说并不是“风和日丽”,而是“内忧外患”。 “内忧”,指的是在国内能源市场处于高度垄断和价格机制僵化的背景下,中国对能源的需求在未来几十年里仍然保持上升态势。改变国内市场垄断格局、改革能源产品定价机制、减缓能源需求上升趋势都将是一项浩大的工程。由于牵涉到方方面面的利益乃至国家经济安全,任何一项对于现行体制的变动都极其复杂、艰巨。 “外患”,指的是某些国家对中国大量进口能源产品充满猜疑,致使中国“能源威胁论”甚嚣尘上。一些大国对中国在世界范围内扩大购买、寻找油源地多多少少持有怀疑和猜忌的态度,甚至加以指责。也许国人对种种“中国威胁论”有些迷惑不解:为什么我们总是“授人以柄”?但现实是,至少在舆论上,中国正在遭到新一轮的“围追堵截”。 今天,我们着实陷入了一种尴尬的境地。那么,“内忧外患”何以至此,又将去向何方? 世界能源格局:中国打破了权力平衡? 世界能源格局是指世界上与能源有关的利益主体通过竞争、合作、谈判等方式在能源生产、交换、消费、分配问题达到的某种相对稳定或平衡的状态。在这样的状态下,任何试图改变现有平衡的努力都是得不偿失的。大部分产油国从综合实力上来讲是小国,但在能源领域,他们却是拥有“权力”的大国。并且由于石油的可耗竭特征,产油国的“权力”越来越大,与那些净进口石油的大国形成了“权力”的对峙和均衡状态。 中国的能源进口量与经济增长率呈现正向关系,这在其他国家几无可能。中国就如同一个庞大的“黑洞”,不断把能源产品纳入自己的腹中。这种情形已经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国际能源领域的平衡。由于新兴国家的广阔市场,能源出口国对美国、欧洲、日本等市场的依赖程度下降,他们在国际能源领域中的谈判能力增加,这就削弱了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大国的谈判能力和对国际能源市场的控制能力。就像登上一辆载满乘客的汽车,新来的乘客总是会被人指责增加了车厢的拥挤程度。中国登上国际能源市场这辆汽车的时候,也必然遭到已有乘客的指责。 况且,庞大的现货而非期货需求,僵化的短线而非长线需求机制,客观上为国际炒家提供了做多“中国题材”的机会。在正常的供需水平之上平添了数量惊人的边际需求,于是,油价几乎超过任何人预想的一路飙升。“罪责”最终落到了中国人头上,“能源威胁论”因此产生。 能源供应安全:依靠市场还是依靠结盟? 外国人总是看不懂中国人想干什么。对他们而言,中国在国际能源市场上的行为充满神秘感,甚至令人不解: 例如,中国热衷于与能源生产国搞双边关系,对国际市场似乎不感兴趣;中国绝大部分需求都以现货交易的方式满足,而现货交易必然直接影响国际市场上的即时价格。 为什么选择政治结盟而不是依靠国际能源市场?这在某种意义上是一个“全球化”的问题。石油危机之后,国际能源市场形成了一个典型的“囚徒困境”:谁都知道合作符合各方共同利益,但谁都不会采取合作的行动。权力的介入实际上放大了国际市场上供求双方的矛盾,甚至会引发石油危机和能源恐慌,但没有哪个国家会放弃对市场和企业的干预。政府通过双边或多边的合作保障能源安全已经成为世界大多数国家的选择。 具体到中国来说,情况要更加复杂一些。要更多依靠国际市场,就必须建立风险规避机制,把维护能源安全的成本分摊到更多的石油企业,包括鼓励更多的民营企业加入到这一行列中来。 然而国内高度垄断的市场格局严重挤压了民营企业生存和成长的空间,使得能够通过市场化手段解决能源安全问题的渠道被堵上,维护能源安全的重任“历史地”,也是“人为地”单独落到了国有石油公司肩上。 因为国有石油公司可以利用强大的垄断地位消化和转嫁高成本,所以对国际价格的敏感程度被大大降低。对于这些具有半政府性质的企业来说,现货交易要比期货交易风险小的多。期货市场瞬息万变,国有企业的决策过程冗长而复杂,加之涉足期货市场多空交易已有“前车之鉴”,使得把短线需求纳入国际市场长线供需机制的愿望难以实现。 这样一来,中国就无法更多的借助期货市场实现风险规避和对冲。在国际价格处于历史高位的时候,抛开国际市场,发展同能源生产国的双边关系乃至结盟以获得稳定供应来源就成为必然选择。也正因为如此,美国对中国更加重视“纳入囊中的油田”而不是“灵敏而稳定的市场”耿耿于怀。越是如此,我们就越觉得不够安全。越是觉得不安全,就越对国际市场体系没有信心。越是没有信心,我们与其他能源消费国之间的争夺和冲突就越激烈。 垄断不除,忧患难解 政治结盟虽然重要,但只能作为市场行为的辅助手段。俄罗斯企图停止对乌克兰的天然气供应的例子提醒我们不能把石油供应安全的赌注放在并不会长期稳定的国家间关系上,而要更多的依靠国际市场。而这必须从改革国内市场垄断格局开始,依靠国际市场与国内市场化改革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 扭曲的国内能源市场机制已经引起舆论的强烈不满。在半年之内国际原油价格大跌20多美元的时候,国内成品油价格却纹丝不动。尽管有关成品油定价高低的争论仍在继续,但这种扭曲的价格机制显然完全没有理由继续维持下去。然而,由于国有石油公司曾经和正在为国家“作出贡献”,维持他们的垄断地位,并把他们牢牢地掌握在可控的范围之内就成为政府的不二选择。改变国内市场的现状谈何容易? 好在我们从近期商务部发布的《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和《原油市场管理办法》看到了一线曙光。为了兑现“入世”承诺,中国将自2007年1月1日起开放中国原油、成品油批发经营权,石油“专营”将成为历史。 回顾改革开放的历史,无论是能源产品市场还是其他市场,中国正是在国家不断放松对市场的管制过程中实现经济发展的。尽管这个过程中充满了相关利益方复杂而又尖锐的博弈,但这一进程相信还会持续。在外在压力和内在动力的双重作用下,能源供应的市场化终将实现。 零售业:混乱中的玄机 对外开放适度、类传媒式生存、两条腿走路是解读2006年中国零售行业的三大玄机 □ 李 飞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 中国零售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 ■2006年11月1日,国内最大的家电并购——国美并购永乐正式完成。 自1852年第一家百货商店在巴黎诞生之日起,世界上共爆发了8次零售革命,分别是百货商店、一价商店、连锁商店、超级市场、购物中心、自动售货机、步行商业街和网上商店。而在中国,自1900年中国第一家百货商店秋林公司诞生之后,长达90年的时间里中国零售业没有任何革命性变化。直到最近10年,才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几乎同时完成了西方世界150多年中发生的8次零售业革命。刚刚过去的2006年,中国零售业的变化更是纷繁复杂,大事频出。国美并购永乐、百思买进入中国、沃尔玛并购好又多等事件都曾引起喧嚣一片,吸引了公众的目光。中国零售业在混乱中急速发展,显得扑朔迷离。但拨开迷雾深入分析,仍然能窥视到一些玄机。 零售业开放——羊是自己饿死的 2006年,在零售业对外开放是否威胁国家经济安全的问题上,官员、学者和企业家依然没有达成共识。尽管大家都认为零售业过度开放会威胁国家经济安全,但对“过度”的判断标准始终没有统一意见。中国零售业对外开放的安全度,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是避免外资零售企业控制和主导中国的零售市场,二是避免外资零售企业在没有主导市场时,凭借着自身的优势阻碍民族工业正常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依据国际垄断法的标准,外资总体占有率的警戒线为20%;一般行业为30%;关键行业为10%。我国政府将零售业划归竞争性行业,属于一般性行业,因此外资零售业市场占有率的警戒线应为30%。而开放零售业是否给民族工业带来威胁,也不能单一的通过外资消费品品牌占有率来衡量,因为如果外资制造业品牌占有率高,外资零售业品牌占有率自然也会高。至于零售行业对居民正常生活的影响方向和程度,则可用顾客整体满意度来衡量,如果顾客整体满意度提高,或者外资零售企业的整体满意度高于本土企业,就表明居民的正常生活没有受到威胁。 因此,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中国零售研究中心提出了三个测评指标,用于衡量零售业开放对国家经济安全的影响。即零售企业市场占有率、外资消费品品牌与制造业品牌市场占有率的比值、零售顾客满意度指数。它们分别用来衡量是否对零售市场形成主导权、是否对民族工业发展形成威胁、是否对居民正常生活形成威胁。对上述三个指标量化分析后最终得出结论:我国零售业对外开放度处于安全警戒线之内。 也就是说,如果把外商比喻为“狼”、本土零售商比喻为“羊”的话,就可以说,面临困境或是倒闭的“羊”,不是被狼吃掉的,而是没找到草饿死的。 生存模式——类传媒式生存 零售企业类金融生存模式似乎是郎咸平教授的课题组最先提出的,说“国美像银行一样,吸纳众多供应商的资金并通过滚动的方式供自己长期使用”。2006年并不是这种模式诞生的一年,也不是应用最为普遍的一年,但却是这种模式被清晰描述、广泛争论并被政府出台条例限制的一年。这也是2006年零售业混乱中一个值得着意解读的玄机。 多年以来,大型综合超市和大型家电连锁店的资金链,很大程度上是靠拖欠供应商货款来维系。一方面是采取商品售出再结款的方式,将商品卖不出去的风险完全转嫁给供应商,保证自己采购和销售的正常循环;另一方面是商品售出后也不向供应商结款,或是赚取利息收益,或是去投资更多的店铺。造成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是供应商向零售商赊销,英文“Credit”一词即为“赊销”,也为“信用”,意指赊销多少钱,取决于客户的信用值多少钱。供应商在向零售商赊销时根本不考虑它的信用值多少钱,自然会出现货款失控的问题。实际上赊销预付是交易中的正常现象,在商品短缺的计划经济时代,是零售商事先把货款付给制造商,制造商几个月后才供货,那时零售商是孙子,制造商是爷爷;今天商品供过于求了,卖者有求于买者,先把货物给零售商,卖出后几个月再结款,制造商和零售商的地位发生了转变,仅此而已。 实际上目前零售商主要的利润来源,并不是拖欠供应商货款,而是通过向厂商收取的各种终端费用。零售商在与厂商的交易中处于有利地位,加之近几年零售企业的规模化和连锁化,零售店铺成了展示商品的有效媒体,每天成千上万光顾商店的顾客成为商品展示的受众。零售商开发出手推车、直邮、店内招贴、店内广播、店内电视、端头陈列等广告形式,并且可以通过POS销售系统提供每次广告活动对产品销售影响的具体数据,这使得零售商店除了销售商品,又具备了宣传展示商品的功能,变成了具有较高传播效率的媒体。优良店铺位置的紧缺和新产品排着队等着进店的现实,更使得零售商有条件向厂商收取多种商品展示的媒体费用,包括进店费、上架费、端头费、广告费等等。据麦肯锡估计,厂商为零售商提供的各种宣传补贴大约占销售额的10%-15%,而20年前仅占4%。没有这些费用,大型综合超市和家电连锁店都是无利可图或是赔钱的。 因此,与其说中国零售业生存模式是类金融,不如说是类传媒。 扩张路径——两条腿走路 零售业是规模经济,因此并购成为大型零售企业扩展的重要手段,这也是近两年中国零售市场的显著特征。例如国美与永乐合并,沃尔玛收购好又多,百思买收购五星电器,泰斯科收购乐购等案例。这就要求政府方面注意提防巨型垄断企业形成。当年家乐福和普美德斯合并时,法国反垄断机构要求普美德斯必须卖一部分店铺给第三大零售商,同时要求合并后5年内不能在法国境内开设新的店铺。目前国内家电零售业已有垄断的迹象,政府应提早注意这一趋势。 并购能迅速扩大市场份额,但风险极大,因此控制发展速度就非常重要。沃尔玛在20世纪60年代的前8年,开店速度是每年2-3家,目的是磨合出一个成功的零售业态模式(折扣店);在70年代初期通过上市积累了扩张的资金,沃尔玛每年平均开店26家; 80年代实行购并和自建店两条腿走路的方针,每年平均开店100余家;90年代完善了仓储店、购物广场业态、信息系统和物流系统,每年平均开店200余家。中国零售企业在发展自建店的同时,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强调并购,形成规模经济。 总之,解读2006年零售行业扑朔迷离的现状,我们至少发现了三个玄机:本土零售企业不但要避免被狼吃掉,更要避免找不到草饿死;不但要寻求类金融化生存,还要寻求类媒体化生存;不但要通过自建店发展,还要采取并购方式扩张。 房地产:手忙脚乱的调控 在总体上需求大于供给的情况下,想要不增加土地供应、不增加市场上住房供应的任何调控措施是不可能成功的。2006年房地产调控失败多于成功根本原因就在于此 □ 易秋霖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博士 ■为了抑制房地产价格持续上涨,2006年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调控政策,但依然未能奏效。 为了抑制节节攀升的房价,2006年政府尝试了种种调控措施。最重要的措施是2006年5月29日国务院出台的“国六条”和随后出台的九部委“15条”。又是半年已经过去,效果如何呢? 2006年11月14日,国家发改委、统计局公布的最数调查数据显示,10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价同比上涨5.4%,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同比上涨6.6%,其中北京以10.7%的涨幅名列首位。 房价上涨幅度虽有降低,但并未像人们期待的那样快速回落,更没有出现普遍的房价下降现象;相反,房价仍然维持在高位。可以说,2006年房地产调控失败多于成功。 房价继续涨的真实原因 回顾这几年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可以发现,每当房价大幅上涨而出台调控政策时,其中必包含控制土地供应、控制房地产投资的措施。之所以这样,原因是房价上涨之时也正是投资过热、通货膨胀压力增加之时,为了给投资降温、给通胀减压,必须降低房地产投资,而为了降低房地产投资就必须减少给房地产业的贷款和土地供应。土地供应减少、投资减少的结果是商品房供应减少。但在房价上涨时需求并未减少,原因之一是人们预期房价会更快上涨而加快进入需求行列,也就是“买涨不买落”。最后结果是房价更快地上涨,这也就是为什么这几年房价越调控却越高的根本原因。 中国人多地少,城市人口增加很快,就这点来说,控制对房地产的土地供应很有必要。如果既能控制土地供应、控制房地产投资,同时又能控制房价上涨,这样两全其美当然是好事,可这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所以,要么增加土地供应以降低房价,要么控制土地供应同时承受房价高增长的痛苦,此外别无选择。 如果政府土地供应充分,开发商就不可能“有房不卖”、“囤积居奇”,因为这样有卖不出去的风险,同样的原因,地产商就不可能囤积土地或从倒卖土地中获利。如此,房地产商就无法推高房价。这对于房地产市场的投机行为也会起到真正的抑制作用。 然而,地方政府自身并没有动力去增加土地供应,因为它恰恰是高房价的最大受益者。在地价不断上涨的过程中,地方政府源自土地的转让收入一步步上升。并且,房价越高,地方政府源自房产交易的税收就越多。所以,高房价对地方政府的直接结果是财政收入上升。高房价还可以吸引更多的资金投资于房地产业,有助于改变城市面貌,增加本地的GDP。此外,在一些地方,政府部门的官员与开发商存在直接或间接的利益关系,这些官员能够从房价上涨中获利,因而乐于看到房价上涨,面对房价上涨毫无作为甚至是推波助澜。 要增加土地供应,治本之策莫过于彻底改变土地制度,打破各级政府对土地所有权的垄断,让农民等产权主体作为土地所有者参与土地供应竞争。但是土地制度的改变并非一朝一夕之功,在现行土地制度下,增加土地供应的关键还是要改变地方政府的行为模式。如果地方政府不转变职能,缩减非公共品开支,即使重新划分中央税与地方税,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也不一定能改变现在的地方政府“赖地生财”的问题。而地方政府依然会成为房价高企的推手。 错误政策无助于解决老百姓住房难 高房价最直接的受害者是需要买房的低收入者。政府出台了一些政策以图缓解低收入者住房困难,这些政策能否起到预期的效果? 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政策是必定会失败的。原因在于:一、由于地方政府财力有限,经济适用房总是供不应求,政府只能够对之进行分配而做不到敞开供应;二、在分配经济适用房时政府部门无法搞清楚购房者的真实收入;三、在中国的法制与制度无法健全、无法有效起作用的现阶段,还没有可靠的方法杜绝政府工作人员在经济适用房分配过程中以权谋私。 限价房:“限价房”与经济适用房不同之处是:对房价只限制最高价,销售对象无限制。既然有最高价的限制,那么“限价房”与经济适用房一样,肯定是属于中低价房。而既然销售对象无限制,则“限价房” 的需求者肯定会比有销售对象限制的经济适用房还要多。进一步也不难想象,为求经济适用房而彻夜排队、而花高价买房号的情景又会在“限价房”上重现,“限价房”的最初目的与经济适用房一样也会落空。 想要通过经济适用房或“限价房”来解决目前中低收入阶层的住房困难,关键在于增加住房供给,而不在于限价或限制销售对象,因为在供给不足时,任何价格限制或销售对象限制等措施都会失灵,也达不到最初的目的。而在供给充足时,任何价格限制或销售对象限制都是多余的。 经济适用房“售改租”:上述经济适用房政策失败的原因在出租经济适用房的过程中也全部存在,甚至问题会更严重。比如,出售时只涉及一次对购房者的收入等信息进行调查。如果改为出租则不仅在出租前要调查,还必须在出租后持续跟踪租房者的收入等信息的变化,必须持续监督其是否转租,以便在租房者不符合条件时要求其退出,而要做到这一点会比出租前的调查更加困难。 经济适用房出租甚至还不如出售,因为出售毕竟价格不低于成本,这样就能收回足够的资金建设更多的经济适用房,而政府出租得到的租金即使可以收回建房成本也是一个很漫长的过程。 廉租房:廉租房政策与经济适用房“售改租”一样,都是由政府为低收入者提供租金低廉的住房。由上面的分析可知,廉租房也注定会失败。 其实,过去计划经济时期的福利房分配制度就类似于现在人们谈论的廉租房。过去的福利房由各企事业单位或政府房产公司提供,分配给个人租住,每月向住户收取低廉的租金。事实已经证明,这种住房制度是行不通的。一是因为在这种制度下,政府没有足够的资金用于住房建设,使得住房供给无法满足需求,供给与需求之间的缺口越来越大。二是因为需求大于供给,使得住房分配过程中出现了很多不公现象,真正需要住房的人得不到,而不急需住房并有权利得到住房的人却有几套,或给自己的儿女、亲友,或用来出租。 总之,中国大多数城市的房价上涨源于总体上的需求大于供给,在需求大于供给的情况下,最主要的调控房价的手段是增加商品房供给,特别是增加中低价商品房供给。其他手段不是没有效果,就是效果有限,甚至产生相反的效果。在总体上需求大于供给的情况下,想要不增加土地供应、不增加市场上住房供应的任何调控措施是不可能成功的。2006年房地产调控失败多于成功根本原因就在于此。 公用事业:提价是一个宪政问题 事实上,听证会为公用事业的涨价提供了一个合法化的程序注解 □ 郭玉闪 ■北京市就出租车涨价举行了听证会,但是涨价依然顺利通过。 2006年,公用事业部门中最受关注的就是油、电、气、水、信函的提价问题。几乎每次提价建议出现时都会伴随着大量的争议,但即使反对提价的声音很强大,却依然无法形成实际的影响力量,最终提价方案照样通过。 与此相反,公用事业的降价提议却很难通过。最典型的例子是成品油价格。2006年初,由于国际石油的连续上涨,国家发改委在短短两个月内两次上调成品油价格,发改委的官员还亲自对媒体陈述涨价的理由;可是从2006年7月开始,当国际原油价格持续下跌时,尽管也出现了很多要求石油降价的呼声,但这回却看不到任何动静,也不见发改委下发石油降价的文件。 提价是如何合法化的? 按理说,公用事业部门价格调整出现争议并不足以为奇。毕竟,公用事业是影响人群最大、消费群体最广的行业。价格调整肯定会对各利益方带来冲击,也会引起各方争执。但是,提价屡屡得逞、降价总被搁置。这种局面肯定不是一种正常的现象。 最近还有几个例子亦是如此。其中之一是邮政的突然提价。2006年11月14日,国家发改委和国家邮政局突然联合发出通知,要在第二天(15日)就将邮资整体调高:“信函资费首重100克以内,每重20克本埠由0.6元调整为0.8元,外埠由0.8元调整为 1.2元;明信片资费由每件0.6元调整为0.8元”。可是,即使信件使用量确实如发改委官员所说的在逐年下降,2005年也依然还有高达二十多亿件信函、明信片的使用量。其所牵涉到的用户面也非常广泛,除了私人通信外,其中70%是企事业单位在使用,大量的商业行为显然也会因为如此急促的价格上升而受到影响。 当然,近些年来突发式的提价策略,在公用事业所发生的所有提价行为中并不多见。从2006年的实践看,更多的提价策略,是通过各地的发改委召开价格听证会完成的。比如2006年12月22日的北京市民用燃气提价听证会。开始是北京市发改委官员透露口风,接着提前一周多正式公布提价听证方案,同时选定消费者代表、专家代表以及燃气集团代表等。而且听证会所听证的不仅仅是价格,还有一项很重要的内容,就是“价格调整联动机制”。所谓价格调整联动机制,说白了,其实就是要一劳永逸地解决提价的公共程序问题,通过一次提价听证会,确定燃气集团在今后至少三年内的主动提价权。 燃气的提价策略和2006年上半年北京出租车的提价策略几乎如出一辙。北京市发改委于4月18日深夜发布提价方案,并宣布4月26日举行价格听证会,同时公布了听证会代表名单。价格听证会的内容也同样不仅仅是提价,还有“油价与租价联动机制”。出租车业提价以及价格听证会最后演变为一次公共领域的重大争议,舆论除了对听证会代表的产生程序提出质疑之外,也做了大量的民意调查,甚至还出现了民间组织的听证会。这些民意调查的结果与随后举行的价格听证会所反映的“民意”大相径庭。媒体普遍调查的结果是多数人明确反对出租车调价,但是听证会最后的结果依然是通过了所有提价方案的诉求。事实上,价格听证会看起来“民主”,但在所有的实践中几乎无一例外地被欲提价一方用来达到其目的。 重建博弈规则 从经济学角度看,提价或者降价,都是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博弈。这种博弈几乎每天都在发生。但是被政府列入公用事业的那些产业,它们所提供的产品却有所不同。这些产品因为被认为具有重大的公共利益,一般都由政府部门控制或者直接经营。所以同样的,它们的价格也就不取决于市场上买卖双方的博弈,而是以某种政治过程来定价。比如前面一再提及的由发改委操作的价格听证会。 问题是,公用事业提供的产品,即使价格由政治过程来保证,也依然不能消除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博弈,相反,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博弈力量的对比。我们知道,当产品价格由市场决定时,或者当产品的提供不再被政府垄断时,产品的价格博弈就不仅仅发生在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还发生在生产者与生产者之间、消费者与消费者之间。此时,生产者相对消费者的强势远远不及当生产者获得政府垄断授权时所具有的强势。 公用事业的存在,将获得政府垄断授权的生产者与政府紧紧地联系在一起。当价格被转入到政治过程中决定时,相比于消费者,垄断性的生产者天然地更能影响政府。从公用事业多年的实践来看,在影响政府决策上,有些获得垄断权的利益集团甚至已经表现得相当巧妙。比如当国际原油上涨时,石油垄断集团总是“及时”地要求提高石油价格。2006年1-6月的两次涨价,至少给中石油、中海油、中石化带来了一千多亿的利润回报,而它们为此需要缴纳的暴利税不过160亿。与此同时,石油垄断集团一方面利用原油与成品油环节赚钱,另一方面,炼油环节的亏损却成了它们向国家要求涨价的“正当”理由,而且还是它们向国家要求财政补贴的“正当”借口。从审计署2006年发布的2005年审计报告中可以发现,2005年为了弥补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炼油项目亏损,中央政府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上缴的所得税中退库100亿! 另外,更一般地影响政府决策的技巧是打成本牌子。从水、电到天然气、邮政,在提价时无一不声明它们负担着政策成本,无不强调它们经营成本的日益增长,当然,同时它们也会强调提价对一般民众影响很小。总的来说,政府只要有完成提供必须的公共产品的义务,那么这种成本威胁的策略就总是有效的。 提价的宪政拷问 可见,无论如何,公用事业的提价,已经绝不仅仅是一个经济问题,它更是一个宪政问题。 公用事业提价的宪政问题,指的是决定价格的博弈双方已经从市场转入到政治程序上。而目前的形势是,和单一的或者寡头垄断的生产者相比,分散的消费者在影响政府方面显得无力多了。在目前的博弈格局下,由于掌握的资源集中而强大,垄断生产者的规则博弈能力已经大大发展起来,变得十分成熟,他们有着丰富的提价策略安排,有各种社会资源的配合,几乎能轻而易举地达成目的。而消费者却几乎没有什么规则博弈能力,他们所发出的最大力量不过是在舆论上去争取支持。至于听证会,由于挑选消费者代表的程序并不公开和公正,所以很难说他们能代表消费者的真正意图。 中国正在努力向一个更成熟的市场经济转型。就这个目标来说,一个成熟的市场经济,肯定少不了各种各样的利益方。但是如果博弈规则不能公平对待各方利益,那么利益之争所带来的就不仅仅是经济发展的失衡,更是直接的社会危机。 成熟的市场经济一定离不开成熟的博弈制度安排。尽管2006年中国公用事业的一系列提价以及产生的各种社会后果都已经成为过去,但是“提价的宪政程序”远未开始。如果公用事业必须存在,那么至少我们应该努力确保替代市场决定价格的政治程序必须比市场来得更为公平和有效。 垄断行业:冰山只动了一角 垄断行业改革的关键是民营化和竞争,核心是处理好民营化和引入竞争的关系 □ 刘戒骄中国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 ■2006年5月19日,华中地区第一家民营航空企业——东星航空公司成功首航。 2006年我国垄断行业在放宽市场准入、改革监管和运营体制、引入非国有资本、建立特许经营制度等方面进行了较大幅度的改革。电力行业掀起了减薪风暴;石化行业开征了“暴利税”;民营航空公司打破了国内民航市场由国有控股和地方航空公司一统天下的格局;铁路部门逐渐放开了民资外资的进入;医院、燃气、公交、电信等部门的“福利腐败”也引起了全社会的高度关注,有望得到纠正和解决。但从改革的总体进展以及推进和谐发展的要求来看,不合理的利益格局仍未打破,垄断行业与国民经济其他行业之间的不和谐问题依旧突出。一言以蔽之,冰山只动了一角。 为什么用户利益总被忽视 无可否认,中央管理的垄断行业在纵向结构和政企关系上进行了较大幅度改革,电信、石油、天然气、电力等产业甚至进行了分拆和重组。但政企分离在地方与中央层面进展不平衡,分拆重组也没有打破市场分割和区域垄断。地方管理的垄断行业仍然按行政区域和行业限定市场范围,设计、施工和服务单位依附于垄断行业主业实施“搭车垄断”的情况依然存在。公交、燃气、供水等产业原有垄断者仍然占有过高的市场份额,新进入者的市场份额过低,防治主导企业滥用市场势力的法规制度并不健全。 对用户选择权的不合理限制严重,利益相关方参与有限,公众利益保障不力更进一步加重了垄断行业改革的难度。垄断行业改革涉及各方利益的重新界定和调整,但现有平衡政府、企业、用户和公众利益的措施(如听证等)并不能有效解决目前我国垄断行业监管过多关注项目投资建设、关注企业利益、忽视用户利益的现实问题,电信、电力、燃气等行业均存在没有按技术提供的可能性放宽用户选择权的现象,用户难以获得质优价廉的产品和服务。这与美国、欧洲电信、电力、天然气、邮政服务等专营权不断弱化甚至取消,用户可以自行选择产品或服务供给者的权利形成了鲜明对比。 价格形成和调整过多地考虑企业自报成本,不能有效地激励经营者降低成本也是垄断行业改革进展缓慢的重要原因。我国垄断行业仍然采取以成本为基础的定价制度,物价管理部门确定电信、供水、燃气、公交等垄断行业产品或服务价格水平的依据主要是运营企业自报的成本。近年来设备等固定资产投资成本显著下降,多数行业产品和服务规模大幅度扩张,单位运营成本下降。但并没有转化为价格下降,用户无法及时、合理地分享技术进步和规模经济带来的利益。 导致上述问题的根本原因是垄断行业改革缺乏总体目标和统筹考虑,缺乏保障改革顺利实施的配套机制建设,缺乏对民营化改革和企业行为的监管。因此垄断行业改革应以促进竞争、扩大民营化、完善监管为重点,健全和推行特许经营制度,引导和推动各类资本进入。 关键是民营化和竞争 当前我国垄断行业正处于规模扩张和制度变革并举的新阶段,因此改革不能涸泽而渔,必须有长期总体考虑。垄断行业改革的关键点是民营化和竞争,核心是处理好民营化和引入竞争的关系。 民营化有狭义和广义两个层次含义。从狭义上看,民营化是指政府将垄断行业的所有权和控制权移交给私人所有者,同时引入更好的公司治理,改进内部效率。政策上,可以将民营化定义为至少出售50%的股份或放弃控股地位。从广义上看,民营化是指政府作用收缩、市场作用扩大和私有部门扩张的过程,其含义已经不再限于所有权的转移,租赁、委托经营等可以作为广义的民营化方式。 民营化作为一个比较新的公共政策工具,已经成为我国垄断行业改革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趋势。我国城市燃气供应、城市公共交通、电力热力供应、自来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和通信等领域民营企业参与程度呈现快速增加态势。垄断行业民营化与税收、财政支出等其他公共政策工具一样,可以用于提高效率、进行收入再分配、调整特定阶层的利益,也可以用于弥补投资不足,也可以用于应对垄断行业经济技术属性的变化。但如何使用这个工具,取决于政府的目的和政策。因此政府在选择民营化之前,应该首先确定该行业民营化的目的,然后根据特定垄断行业的性质确定民营化的方式。 民营化改革可以在维持垄断的情况下实施,也可以在竞争环境下实施。我国垄断行业民营化的目的侧重于解决投资短缺问题,并通过改革监管、改进激励来实现有效的垄断行业供给。这就要求垄断行业改革要把引入竞争和民营化有机结合起来,在开放竞争的基础上实施民营化改革。否则运营者就不必担心在价格上涨或质量下降时用户流失,更不会为了占领新的市场和适应消费者的偏好开发新产品或新服务。只有采取措施增强市场的可竞争性,避免民营化造就新的垄断企业,用户利益和产业绩效才能得到有效提升。所以一定要避免在垄断环境下推行民营化改革,政府应预先制订防治经营者实施垄断行为的规范。 竞争则是一个筛选过程,会使低效率企业失去市场,进而对厂商行为、产业绩效、用户利益和配置效率产生积极影响,把产品或服务价格降低产生的利益传递给用户。但竞争如果没有民营化改革相匹配,仍无法解决产权本身存在的弊端,生产效率与配置效率将低于竞争与产权良好匹配的状态。原因在于,竞争对企业效率的影响受政府对企业的干预程度和企业内部治理制度两方面的牵制。即使在充分竞争的环境下,政府官员通过选择和决定企业领导人,按照自己的偏好影响和操纵企业经营活动,也经常会损害效率。国有股东对经理人的监督难以达到民营的水平,所有权的差异会成为影响垄断行业效率的决定性因素。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民营化将改变政府直接从事垄断行业产品和服务投资与建设、运营的体制,但不会改变垄断行业的特征,更不意味着政府放弃垄断行业供给责任。推进垄断行业改革,政府不能有“甩包袱”的想法,对垄断行业非经营性项目所需费用、低收入用户的补贴和必要的改革成本,政府应予以补偿,同时仍需不断加大垄断行业基础设施投入。 垄断行业改革是一个长期、艰巨的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2006年是一个好的开始,我们不仅要看到这一年垄断行业改革是冰山“只动了一角”,还要看到冰山“已经动了一角”。这说明打破垄断是全社会共有的心愿和利益诉求,任何力量都无法阻挡。尽管现行改革在健全法规、改善监管、强化激励、促进竞争方面仍有许多问题亟待解决,但2006年的成果依然值得肯定,2007年的进展也更值得期待。 财经立法:民意与理性的双重缺失 垄断、不当财富、劳工权利无人保护,所有这些问题其实并非市场之祸,而是权力之恶 □ 秋 风九鼎公共事务研究所研究员 ■在制定《物权法》、《劳动合同法》这类社会广泛关注、涉及大多数民众权益的法律时,立法机构并没有举行立法听证。 2006年中国所立的全国性和地方性法规数以百计。在年初列入国务院立法规划的48件重点立法项目中,与市场经济、财经问题相关的就有14件,包括企业所得税法草案、反垄断法草案等。 在进入立法机构审议程序的法律中,《物权法》、《劳动合同法》和《反垄断法》对于市场经济来说是十分重要的。然而,这些法律是否有效地促成了法治秩序、从而让市场在规则之下自由运行? 市场话语危机中的立法激情 《物权法》界定个人、企业及政府对其财产的权利,涉及到生产三要素中的土地与资本。《劳动合同法》则涉及到另一个要素——劳动力,该法界定劳动力与土地和资本相结合的条件,也即劳动者成为生产要素时如何保持人的尊严,享有何种权利。至于《反垄断法》,则旨在确定企业之间的平等地位,维持一个公正的竞争秩序。可以说,这三部法律是共同构成市场制度的宪法性法律。 如此重要的基础性法律,民众当然十分关注,过去一年多,围绕着这三部法律,公众、舆论、学者展开了热情的讨论,甚至爆发了激烈的争论。这种异乎寻常的热情,固然因为其本身十分重要而引人注目,但主要还是因为,过去一两年,市场本身的必要性、正当性受到了质疑。二十多年的市场取向改革,已经极大地改变了中国社会的结构,就私人财产权而言,民众已经普遍拥有了一定的财产,从房屋、到土地承包权,从汽车到股票。另一方面,国有经济体系崩塌、萎缩,大多数人已经就业于非公部门,尤其是私人企业部门。在这种情况下,财产权观念自然地在人民心目中生长。不论穷人、富人,都希望自己的财产不被他人、不被政府随意侵犯。同时,劳工的劳动合同不再是与“单位”——间接地与国家签订,而是与另一个私人签订。人们希望,两个私人之间的劳动合同能够在平等的基础上签订。至于私人企业,当然也希望在平等的基础上公平竞争,并削弱、限制部分国有企业的垄断权。因此,法学界、公众的主流意见支持制订《物权法》、《劳动合同法》、《反垄断法》,为市场健全发育提供制度保障。 不过,过去二十多年的市场取向改革是不彻底的,渐进转轨下的增量改革,意味着整个社会长期处于转轨的中间状态,权力之手始终紧紧地控制着资源,控制着市场进入门槛。这样,上述三部法律所涉及的领域,都被权力扭曲了。 首先,在某些行业,国有垄断企业直到今天也没有退出的迹象,近几年来,反而有强化的趋势,比如石油行业。决策部门基于意识形态考虑仍要维持国有部门,而强大的国有垄断企业借此挟持了决策部门,推动决策部门利用权力维持其垄断地位。依靠垄断,这些企业获得高额利润,引发民众普遍不满。但在决策部门看来,垄断企业获得高额利润反倒证明了国有企业也可以创造出优良效益,成了强化这些企业垄断的一种理由。 其次,财富的分配过程在市场的自然分配之外,叠加了一种权力分配部分,有些人依靠权力、或者攀附权力获取财富。政府官员与国有企业管理层在国有企业产权改革中合谋瓜分国有资产,就是一种典型策略。由此,不少人对目前形成的社会财富分布状况的合法性和道德正当性表示怀疑。 再次,同样是权力的深入控制,也导致企业内部企业主与劳工之间的关系严重失衡。政治高度集中而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导致了地方政府之间为了增长的竞争。地方政府官员为了实现政绩最大化,展开了一场引资大战,各地竞相向企业提供补贴,其中包括一种重要的制度性补贴:政府限制、打击劳工维护权利的活动,从而控制劳动力成本自然上升的趋势,借此吸引投资者。这样,在劳动合同关系中,劳工与企业主在政治上、在法律上都不平等,劳工工资被人为压低,甚至大量拖欠。人们提出疑问:增长必须以不平等为代价吗? 垄断、不当财富、劳工权利无人保护,导致部分学者及公众对市场化本身的正当性产生怀疑。仔细分析可以看出,所有这些问题其实并非市场之祸,而是权力之恶:正是由于权力的保护,垄断企业才可以肆无忌惮地将不公平交易条款强加于公众;正是因为权力操纵着资源分配,所以,有些人可以近水楼台先得月;正是因为要实现超常规增长,所以不惜代价放松劳工、环保标准,帮助企业压低劳工工资。但是,或者是由于激情多于理性,或者是由于无知,或者是由于盲目地留恋旧体制,很多人不愿观察这背后的权力故事。 而另一方面,某些支持市场化的学者不太关心渐进改革内在固有的权力操纵、市场扭曲的后果,一味注重“改革”最后可能达致的“效果”。他们的态度招来民众强烈反弹,民众的情绪化反应又激起他们的情绪化反应。 如此互相激化的对立情绪,弥漫于过去一两年的舆论空间。三部市场制度的宪法性法律之立法过程,就成了种种相互冲突的立场表达、情绪宣泄的大好机会。围绕着立法,学者们召开各种各样的座谈会、研讨会,媒体连篇累牍地发表评论,网络论坛上更是一波又一波的口水大战,还有一些人采用上书的办法,试图直接影响政治决策层或立法者。 民意与理性均无程序保障 置身于这样一种喧嚣的气氛中,立法机构如何自处? 如此强烈的情绪不可能不传进立法机构组成人员耳中,尤其是当某些论者采用高度意识形态化的话语,立法机构更是不能不谨慎对待。立法机构因此而进退失据,草案审议稿不得不多次审议,议而难决,甚至明显地出现戏剧性反复。比如,《物权法》草案第六次审议稿强化了对国有资产的保护,而取消了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抵押条款。《反垄断法》中的行政垄断条款经历了写入、被删除、又被加入、最后又被删除的命运。每一次变化又都牵动着舆论,总是有人欢呼,有人叹息,有人愤怒。 立法机构在三部法律的立法过程中最关键条款上的反复,将现有立法程序的缺陷清晰地暴露出来。 现代民主政治下的立法必须同时实现两个目标:尊重民意,但又合乎理性。现代民主政体的根本原则是人民自我治理,法律的正当性首先来自人民的同意。因而,制定任何法律,都必须尽可能地反映民意。只有这样,人民遵守法律就是遵守自己制定的规则。 但另一方面,立法也必须理性。代议制不仅是在广土众民条件下确保民主正常运转的被动选择,同时也是一种追求善治的主动选择:代议制旨在让数量有限的人民代表可以摆脱广场上的喧嚣,运用理性,对法案、政策进行深思熟虑,过滤那些极端的民意,在民众不同的诉求之间作出抉择,在尊重民意的前提下,超越短期利益,关注原则,追求法律规则的正义性。只有合乎理性的正当规则,才能够真正地保障民众的长远利益。 不管是尊重民意还是追求理性,都需要程序化的制度设计。但今日中国,这种程序却多未建立,或者不能有效运转。 就民意而言,立法机构本身的代表性较差固不必论,一些本可弥补这一缺陷的程序,也未被有效利用。《立法法》已经规定了一种比较程序化的探究民意的程序,即立法听证。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修订《个人所得税法》时曾经尝试召开过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减除标准立法听证会。然而在制定《物权法》、《劳动合同法》这类社会广泛关注、涉及大多数民众权益的法律时,立法机构并没有举行立法听证。 相反,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制定《物权法》和《劳动合同法》尝试一种新的、但实际上效果更差的探究民意的方式,即向全社会征求意见。因为涉及每个人的权益,所以,民众的反应也确实比较热烈,几十万条意见也十分可观。但恰恰是如此众多的意见,显示了这种方式之不可行性。意见需要理性支持,没有理性支持的意见无助于立法机构把握民意,相反,立法机构看到的不过是各种情绪而已。更重要的是,由于缺乏程序规定,民众固然有了表达的渠道,但立法机构却没有听取的法定义务。 另一方面,在立法过程中,理性发挥作用的渠道也十分有限。立法需要充分的审议,需要立法机构人员超越单纯的利益考虑和政策考虑,基于法律的基本原则,对相关条文进行审议。但在中国,立法者的理性思考能力与意愿均告匮乏。回顾过去二十多年来的大部分立法,可以发现一种严重的短期化、政策化倾向。立法机构制定法律与其说是为未来立法,不如说只是将过去的政策予以整理记录而已。立法不是规划未来,只是认可现实。法律中充满了权宜的考虑,法律作为规则的属性则不明显;立法过多地关注现实的可行性,而较少关注规则的正义性;立法迁就于现实,而不是用法律来引导现实。 行政主导立法恶果多多 可以说,过去若干年的立法过程,既不能容纳民意,又未能体现理性。形成这种局面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行政部门在立法过程中发挥着主导作用,这一点明显地表现在《反垄断法》立法过程中。行政部门主导的结果便是法律的政策化、短期化,因为行政部门本身就其性质而言就缺乏长远眼光,不可能理性地思考规则的正义性,导致很多立法显失公平。 立法的行政主导,导致立法没有形成公平的博弈平台,某些利益集团可以非常便利地通过法律维护甚至扩大自己的特殊利益。最大的受益者就是主持立法的行政部门自己,借助立法扩张其管制权力。其次是那些能够接近行政部门的垄断企业,或大型跨国公司。相反,国内中小私人企业和普通民众在立法过程中的发言机会则遭到严重限制。 《反垄断法》最后决定不反行政垄断,恐怕是行政部门受垄断利益集团挟持的结果。同样,按照行政部门起草的《邮政法》,大量私营快递企业的生存受到该项立法的威胁。如此立法,相关法律不仅不能起到打破垄断、维护竞争秩序的作用,法律本身反倒成为维持垄断的工具。 立法缺乏理性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立法技艺究竟如何,无人知晓。因为,人大常委会没有辩论记录公告制度,公众不知道每个组成人员都持有什么意见,每个人是否尽到了自己的责任,也不知道审议稿中哪些重要条款是因为什么原因、由谁主张而调整的。法学专家的参与同样缺乏程序性。在立法过程中,法学家们被频繁邀请参与,但是,他们的意见同样没有正式记录。 种种原因导致了立法过程中的民意渠道不畅,立法理性不足。立法机构某些组成人员不关心公众意见,有些人又轻易地被自己偶然听到的意见所影响。公众的意见既无法程序化地表达,理性的辩论、审议也难以展开。由此通过的法律既不可能充分反映民意,也不可能获得理性的足够支持。它既难以获得人民的尊重,也难以得到舆论与学理的支持。或者民众随意违犯而心安理得,或者司法、行政机构发现其自相矛盾或无视现实而在现实中难以执行。其结果,法律制定出来了,但是,市场秩序却并没有因此而有多大改观。《物权法》、《劳动合同法》、《反垄断法》是否能够发挥人们所设想的作用?似乎也大大地值得怀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