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字:中国股市、政策市、长期投资
下面文章来自于笔者在圈子中对博友“白马非马轮”的回复。
政策市的问题:
好像很多人都在这么认为,也就是认为中国的证券市场是“政策市”。
对此我有一些自己的浅薄的看法。
可能可以先引用一下巴菲特说的,原话我已经记不得了,大致上可能是“即便美国财长告诉我明天可能会改变货币政策,我也不会改变投资策略”,总之,大体上就是这个意思,并且巴菲特可能也多次强调过“不关心宏观经济”的论调。
我当然无法代表其他长期投资者,我只能发表我自己的做法:我从来没有因为对任何一项政策的考虑或猜测进行过投资。
这可能因为我相信下面所述的这样一个最为朴素的逻辑,并且因为这一逻辑可能已经在潜移默化中,实实在在地影响着我对事物的判断,所以可能使自己也没有觉察到,已经在投资决策行为中考虑进去了人们所普遍认为的“政策”因素。但我的确没有刻意去考虑政策这个要素,同样也没有刻意考虑“宏观经济”这一要素,我所遵循的只有最为朴素的“事物发展逻辑”。
那么说到“政策”这一要素的最为朴素的逻辑是什么呢?还有经济发展以及对企业的内在价值而言,“政策”所发挥的作用的内在逻辑又是怎样的呢?
(1)我想,首先过度强调“政策”在中国经济中的影响,当然也可能出自从计划经济转为市场经济过程当中所形成的观点。但我认为对于任何一个经济体而言,只是其表现形式不同而已,没有本质性的差别。
(2)再次引用“基因是自私的”这一观点,不管是任何一个经济体,政策的变化趋势都是基于这一朴素逻辑,政策的变迁总是会力求最大限度地满足政策制定者的利益。只是说,对于不同的经济体而言,有着不同的利益群体,也有着这些利益群体的不同力量对比关系,所以政策本身的体现形式有所不同。或许这就是所谓的“中国特色”,美国自然也有“美国特色”,但万变不离其宗,只要我们熟知形成这一体系的内在逻辑,那么具体的“政策的表象表现形式”,对我们来说并不是很重要。
(3)对于经济规律而言,也有可能很多人强调“中国特色”。这一点当然也没有错,那么如果首先理解了“基因自私性”,并且我们能够理解利益群体及其之间的力量对比,以及这一对比的变化趋势,那么对于具体的政策而言,就没有必要关注更多了。经济规律本身,如果脱离了其客观存在的基础,那么还会有什么意义呢?也就是说,当我们已经了解“基因自私性”以及“利益群体的不均衡性”,这些最为基础性的东西,那么在投资决策当中,就完全没有必要刻意去考虑政策这一因素了。
(4)我想很多人持“政策市”的观点,可能是源于其对“股价”的直接影响关系。但对于长期投资者而言,既然我们最为关注的是“内在价值”,并且“内在价值”的变化是服务普遍经济规律和普遍事物逻辑的,那么对投资决策而言,“政策”这一要素也就变得无足轻重了。
(5)可能有些投资者,会仅仅因为对“政策”的预测而做出投资决策,如果能够因此而保持收益那我觉得可以继续这么做。但我不会这么做,因为我做不到。
(6)还有一点可能比较容易犯错误的是,有些投资者可能仅仅因为个人的意愿而认为这一意愿的必然性。
对于“政策市”的市场中的普遍观点,也可能延伸为很多人所认为的“中国不适合巴菲特”这样一个观点。
这个是我完全不会认同的,我认为中国股市更加适合“巴菲特形式”的投资。
实际上,巴菲特所经历的上个世纪60年代及之后的十几年,美国市场也同样经历过各种混沌的状态,也有很多莫名其妙的“政策”存在方向性错误的嫌疑。
但这一切都不重要,最为朴素的事物发展逻辑一定会不断起着作用,即便有的时候市场会完全偏离方向。
不成熟的市场,虽然可能会受到很多外部因素的干扰,但只要坚信自己的理念,不要让一时的情绪波动让自己偏离轨道,要比成熟市场更加适合长期投资者。
反过来,我在想,如果我是在美国,长期投资可能要比现在艰难的多。我们可能也不会像在中国市场这样经常碰到大幅度偏离轨道的市场机会。
成熟市场与新兴市场的投资者行为模式没有本质性的差别,都同样遵循的普遍规律
先引用一下引用一下:现代进化论伦理学 20世纪上半叶,由于元伦理学对传统伦理学的"自然主义错误"的批判,在人的行为的进化中,进化伦理学的影响曾一度有所削弱。60年代以后,随着生物科学的发展,进化论伦理学有了新发展。现代进化论伦理学的典型代表有:英国的J.赫胥黎(1887~1975)、美国的格拉斯、荷兰的H.A.洛伦兹(1853~1928)等。道德进步是人的生物本性适应其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漫长的、渐进的过程。
现代进化伦理学用现代生物学、遗传学和动物行为学等理论和方法解释道德的起源和性质,道德随着生存条件的变化而变化,试图用遗传工程的方法改变人的道德品质,形成“新道德”。持现代进化论伦理学观点的人,善是进化较高的东西,把道德看作是生物进化过程的产物,道德是生物进化过程在人类社会阶段上的发展形式,是人用来适应环境的条件反射体系。在他看来,美国遗传学家格拉斯在《科学和伦理价值》中认为,伦理价值是从人的生物本性及其进化中发展起来的,任何有助于种的生存的结构或能力等都具有伦理价值。有的学者还把动物行为学的研究成果机械地套用到人的身上,认为动物行为学能够解决哪种行为在哪种情况下能使人幸福和满足个人的利益,哪种行为在哪种情况下是善的或者是恶的等问题。有的学者用遗传学的新成果来解释道德的根源,把生物进化的规律和动物适应环境的机制机械地搬到人身上,认为道德行为根源于人的遗传基因,人的道德品质、意志自由等都是“在遗传上被注定了的”。并建立了系统的进化论伦理学说。有的学者断言基因都是自私的,“基因的自私性通常会导致个体行为的自私性”。洛伦兹认为,真正人道的人尚未形成,却过分强调人的行为和动物行为的相同点,因为人至今没有消除从动物祖先那里获得的行为基因。但是,他主张用改造人的遗传基因构成的办法,他看到了人的和动物行为在形成和发展上的某些不同点。排除人从动物那里继承下来的基因,造就新的人类。但现代遗传学所提供的大量研究结果表明,人的道德信念、理想等是不会被记载在遗传基因里的,它们只能通过社会活动传递给后代。
另外参照经济学中所提倡的《相对市场有效论》,以及行为金融学中所述的《非有效市场行为》相关的原理:
最终得出
(1)全世界人类都有着相近似的动物遗传基因
(2)基因是自私的,所以每一个基因都在追求相对自我的利益
(3)道德伦理和理想并非由基因遗传
(4)“自私的基因”受到“市场有效论”与“市场无效论”的双向不断考验
(5)并且,因为道德伦理和理想由社会活动传递给后代
(6)于是,中国股民与美国股民在“基因本质”上没有多少区别,也就是所谓在“贪婪”与“恐惧”范畴上有着本能上的趋同性
(7)不同的是,受到社会活动传递下的道德伦理与理想的不同,以后天思维来修正“基因本质”的努力上有些许差别
(8)最终形成“成熟市场”与“新兴市场”的不同风格的投资行为
(9)最后由于进化的趋同性,两种风格市场的行为方式从长久看来,又会趋于一致,只是相对而言谁向谁靠拢或寻找折中的问题
(10)但在“基因的自私性”这一点无法改变的前提下,又在很大程度上诠释了目前所形成市场行为方式的合理性,只能不断通过后天社会活动的传递下进行螺旋式轮回修正

